陸客撕毀中市連儂牆 晚間強制出境5年不能來

35歲陸籍胡姓男子因違反兩岸條例中從事與目的不符的活動依法註銷入境許可移民署晚間將人強制出境。(移民署提供/李文正臺北傳真)

臺中廣三百貨旁的地下道連儂牆」遭人撕毀上面的海報警方逮捕陸籍胡姓男子,臺中地檢署依毀損罪對胡男予以緩起訴,諭令繳交3萬元處分金和接受法治教育,今處分完畢後,移民署依法將胡男帶往桃園機場並強制出境,管制他5年內不得來臺。。

中市美村路地下道連儂牆昨天被35歲的胡姓陸客毀損,臺中市警方蒐集人證物證後,全案移送法辦

臺中地檢署今天表示,審酌胡男犯案後有悔意,檢方諭知將緩起訴處分,裁定捐款新臺幣3萬元給公益團體、接受1場法治教育,並限制出境;在緩起訴案件偵結前,須每日到臺中地檢署報到。

移民署晚間指出,檢方處分完畢後,將依據臺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於今晚強制胡男出境,並管制其於5年內不得再度來臺。

移民署呼籲,歡迎中國大陸人士來臺觀光交流體驗及享受臺灣的自由,但政府絕不容許有惡意破壞民主自由的非法行爲,一旦查獲違法違規者,除移送法辦外,將依規定限令出境或強制出境,並管制一段時間內不得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