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鄰居罵「乎你死」告恐嚇 他回一句話讓判決逆轉敗訴

臺中市吳姓男子與李姓男子是鄰居,雙方因細故口角,相處不睦,去年6月間,吳男被李指控,涉嫌在自家客廳內,對着李與其父母,以臺語大罵「恁爸乎你死」,李狀告恐嚇,吳辯稱是在家自言自語,未獲採信,一審判拘役20天,上訴二審後,法官審酌涉案影像,發現雙方爭執時,李與吳言語交鋒,甚至說「怕你喔」,法官認李無心生畏懼,改判吳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吳姓、李姓男子是鄰居,雙方因平時相處,已生不睦,常有口角,也曾衍生持手機互拍的狀況,去年6月間,李與父母要搭乘電梯,李母質疑吳與其妻在自家客廳,朝着他們拍攝,又衍生口角,雙方言語互嗆,李持手機拍攝,錄下吳男以嗆聲「恁爸乎你死」,李據此提告恐嚇罪。

一審審理時,吳男雖辯稱,當時他是在自家客廳「自言自語」,沒有指名道姓罵人,無涉恐嚇,也質疑李的手機錄影畫面不完整,經過變造,不可使用爲證據。

一審審酌,全案起因是李男質疑吳男妻子在自家客廳持手機側錄,纔會衍生口角,李在過程中持手機錄影拍下畫面,也錄到吳男有罵「恁爸乎你死」等語,吳也承認有罵,因該句言語是對人生命、身體做出的威脅,李也證稱,聽到後有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罪,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吳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檢視相關影片後認爲,當時爭吵時,雙方互有言詞往來,而且吳男恐嚇「乎你死」之後,李母先說「你敢、你敢」,接着李男又說「怕你喔」、「在吼、在吼來吼去」等語。

二審認爲,從李當時的行爲可以發現,吳口出恐嚇言語後,李仍持續與吳爭執,站在吳家大門口,對着吳大喊,顯見李沒有心生畏懼的狀況,與李事後證稱「非常害怕」有異,無法依李片面指控,就認定吳涉及恐嚇,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吳無罪確定。

臺中市吳姓男子被鄰居指控恐嚇,以錄影畫面提告,一審原判吳拘役20天,二審認李未心生畏懼,改判無罪確定。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