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農村惡勢力侵佔土地牟利 最高法院重判嚴懲

陸最高法典型案例惡勢力犯罪集團侵佔農村集體土地牟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澎湃新聞報導,大陸惡勢力犯罪集團侵佔農村集體土地牟取非法利益猖獗。大陸最高人民法院9日發佈5件依法懲治農村黑惡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聚焦農村重點行業領域,在嚴懲被告同時,還加大了「黑財」清繳力度。同時,法院還透過向有關部門制發司法建議,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大陸最高法指出,本次發佈典型案例有三方面特點:

一是堅持依法嚴懲。5個案例均對「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惡勢力嚴厲打擊,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方針,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犯罪分子,依法判處重刑,彰顯重拳出擊、從嚴懲治立場。

二是聚焦農村地區重點行業領域。比如,案例四和案例五中,惡勢力犯罪集團均透過侵佔農村集體土地牟取非法利益。法院在對被告依法定罪量刑同時,加大「黑財」清繳力度,堅決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防止死灰復燃。

三是強化標本兼治。預防和治理黑惡犯罪是系統工程,法院堅持「抓前端、治未病」,據辦案過程發現的社會治理漏洞,向有關部門提出針對性司法建議。

澎湃新聞報導,前述兩起通過侵佔農村集體土地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中,犯罪分子還把持了基層政權,架空基層自治。

其中一起打着管理宗族土地名號侵吞農村集體資源。案情顯示,2015年12月至2018年,被告朱某平將某村自發組織老年協會改名爲立本堂管理委員會,自任會長,並讓朱氏宗族祠堂每房推舉一至兩個代表管事,朱某先等人被推舉爲立本堂副會長或成員。立本堂以朱某平爲首,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打着維護、管理某村朱氏宗族土地名號,敲詐勒索、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欺壓外姓、外來人員,聚集村民擾亂、破壞機關單位正常辦公秩序,給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江西省蓮花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爲,被告朱某平行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二個月,併科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對其餘十二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罰,併科罰金,追繳各被告違法所得。宣判後,朱某平等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