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三部門聯合通知 支持優質房企合理使用預售監管資金
大陸銀保監會等3部門14日聯合發佈通知,支持優質房企合理使用預售監管資金。(shutterstock)
爲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合理使用預售監管資金,防範化解房企流動性風險,大陸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14日聯合發佈關於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將指導商業銀行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向優質房地產企業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
大陸銀保監會、住建部、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保函僅可用於置換依法合規設立的預售資金監管帳戶的監管額度內資金。置換金額不得超過監管帳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的30%,換句話說,置換後的監管資金不得低於監管帳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70%。
根據《中國證券報》引述上述負責人表示,監管額度內資金撥付使用時,保函金額相應下調,確保監管帳戶內資金始終不低於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70%。如房地產企業未向監管帳戶內補足差額資金,保函金額不得調整。此外,要求商業銀行合理確定保函期限,確保與專案建設週期相匹配。
此外,房地產企業要按規定使用保函置換的預售監管資金,優先用於專案工程建設、償還專案到期債務等,不得用於購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資、償還股東借款等。房企要按約定承擔監管帳戶內的資金補足義務,確保專案建設資金充足。
該《通知》也對開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的商業銀行作出相關要求,規定監管評級4級及以下或資產規模低於50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不得展開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