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樹電杆倒害命!女騎士家屬貼文悲訴 怒控政府單位踢皮球

竹市大學路51巷發生路樹、電杆倒塌,導致一名女騎士身亡,家屬怒批政府單位踢皮球。(新竹市消防局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大學路51巷本週二(19日)發生路樹、電杆倒塌,除造成光復路大塞車,也造成1名女騎士遭壓傷,送醫救治後不治。家屬日前也在臉書發文,指女騎士當天與丈夫分別騎機車出門,路樹倒塌造成天人永隔,留下2名年幼孩子,痛批新竹市政府與高公局互踢皮球,難道「老百姓的命不是命?」

19日上午上班尖峰時間,新竹市大學路51巷路樹及電杆倒塌,波及經過的2輛機車和1輛汽車,消防人員發現45歲的女騎士頭部撕裂傷、意識不清,緊急將她送醫,但數日後仍不治。據瞭解,女騎士當天與丈夫分騎2臺機車正在上班途中,卻不幸遭逢意外。

家屬前天在臉書發文,直言「老百姓繳了稅,要一條平安的路很難嗎?人命不重要?」表示當天只有報導路樹倒塌、影響交通,沒有媒體對此重大的傷人事件報導。

家屬也還原當天事發經過,媳婦在19日早上騎車上班,車行經大學路,在51巷駁坎上的樹突然倒下,人被壓倒,好不容易勉強站起來,旋即又被上方水泥電杆再次壓傷,從此倒下,經送醫急救,全身性骨折挫傷大內傷,及腦幹受傷嚴重致顱內出血,在加護病房搶救數天無效。

家屬表示,女騎士丈夫當天就騎在後面,樹幹滑過安全帽,拉扯後背包,肌肉拉傷幸運逃過一劫,但騎在前面老婆就沒有那麼幸運,現場重傷倒地,就此天人永隔,「一個美滿家庭從此破碎殘缺不全」。

市議員劉彥伶十分關心並於日前率先披露此事,她表示,市府主張事發地點屬高公局土地,市府與高公局雖有各自立場,但她認爲不該互踢皮球,後續相關責任歸屬有待釐清,也將協助家屬申請國賠。

根據劉彥伶取得雙方迴應,市府引用「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43條,主張高架公路下方道路(非市區道路)非市府開闢之道路,且也無畫分養護界面,故該道路非屬本府權責。另同法45條,該邊坡爲高架公路墩柱安全防護設施,且邊坡上植物非景觀設施及植栽,認爲養護管理責任屬高公局權責。

而高公局則引用「公路法」第6條2款,主張市道、區道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再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規定,巷道路屬地方政府維護管理;另,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43、44及45條規定,養護管理責任屬新竹市政府權責。此外,新竹市政府2016年函文有關辦理「新竹市大學路51巷道路拓寬工程」,由市府自行負責闢設及後續管養維護在案。

對此,市府城銷處表示,新竹市大學路51巷邊坡屬於高速公路土地,平常並非竹市府城銷處維護管理範圍,當天獲報路樹倒塌後,市府立刻派員緊急排除,也每天到醫院探視受傷騎士,不幸發生此遺憾事件,已將相關資料交給有關單位釐清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