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官員:港人來臺已有多案「補件」後獲定居許可
陸委會港澳蒙藏處專門委員黃廷輝指出,港人來臺已有許多保留案件完成補件程序後獲得定居許可。(圖/策進會提供)
政府近年來挺港聲量強大,不過在實際作爲的部分,先前曾傳出有來臺申請定居的港人批評申請太慢、被要求補件等,導致來臺港人「二次移民」前往它國,而陸委會官員指出,已有許多保留案件完成補件程序後獲得定居許可,並希望有意來臺定居的港人儘可能配合提出符合定居申請的說明文件。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策進會)與陸委會共同舉辦「2024港人臺適生活講座」,分別於13日、21日舉行港人來臺投資申請定居座談會、專技定居座談會,邀請20多位在臺港人蔘加相關活動。此外也即將於28日舉辦第三場的居留定居講座。
座談會系由陸委會港澳蒙藏處專門委員兼策進會副秘書長黃廷輝、內政部移民署專門委員李明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科長王續蓉與會。
黃廷輝在主持本次2場座談時表示,特別強調及澄清,對於申請案因未達定居要件暫予保留,遭外界誤解是刻意拖延審查,實際上部分有疑義或資料有缺漏的申請案,主管機關考量當事人的利益,給予補充說明或補正文件的機會,而非直接予以否準,「除在通知書上載明需要補充說明的事項或需補正的文件,並由策進會所屬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提供諮詢輔導,這是基於人道的善意做法」。
他也強調,已有許多保留案件完成補件程序後獲得定居許可,希望每一位有心來臺發展的港人儘可能配合主管機關的輔導並配合提出符合定居申請之說明文件,「例如明確的投資營運實績、或能在臺展現專業技術貢獻等證明」,將有利於定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