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籲8成碳費留地方 藍提修法、侯友宜隔空呼應「燕子」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出席在新北市政府舉辦的「花蓮觀光推介會」,談碳費應該80%留給地方,呼應臺中市長盧秀燕的主張。記者王慧瑛/攝影

我國明年開徵碳費,臺中市長盧秀燕昨天在中臺灣八縣市區域治理平臺首長會議上,再次喊話修法「至少8成碳費留在地方」,以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出席活動時,也呼應盧秀燕的看法,希望碳費比照空污補助,至少8成挹注地方,讓地方用於淨零碳排等政策。

盧秀燕日前即呼籲中央將8成碳費留在地方,當時已獲得北三都響應。她昨天在會上表示,「我替全國22縣市發言,希望碳費留在地方,投入永續淨零改善。」她認爲,排碳大戶繳納的碳費歸中央,地方卻要承擔減碳責任,對地方極不公平,呼籲中央比照空氣污染防制法(即空污費6成分給地方),修正氣候法,將碳費合理分配給地方政府,至少8成留在地方,用於減緩和調適氣候變遷。

藍委許宇甄提案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其中第24條明定排放源收取的碳費,80%撥交給排放源所在縣市主管機關,以利地方政府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環保建設。此提案明確呼應盧秀燕主張的碳費8成留地方,目前有31名立委連署支持,22日將增列排進程序委員會,最快25日交付委員會審查。

碳費機制明年上路,屬於專款專用,徵收對象來自溫室氣體排放大戶,主要來自燃料和電力的使用。侯友宜今出席在新北市政府舉辦的「花蓮觀光推介會」,談到碳費一事,他發聲表示認同盧秀燕的主張,建議碳費的分配應參考空氣污染防制費的分配比率,建議地方政府至少分配80%的碳費收入。

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說,在燃料使用方面的盤查,已涵蓋了製造業和交通運輸的排放量;在電力使用的間接排放計算中,應考慮電力行業所在位置。如新北市有一座林口發電廠,屬於碳排大戶,因此未來碳費分配的依據,應將地方轄內使用化石燃料生產電力的電廠溫室氣體排放量也一同納入計算,這樣的做法纔能有效平衡與兼顧污染改善與碳排管理。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出席在新北市政府舉辦的「花蓮觀光推介會」,談碳費應該80%留給地方,呼應臺中市長盧秀燕的主張。記者王慧瑛/攝影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出席在新北市政府舉辦的「花蓮觀光推介會」,談碳費應該80%留給地方,呼應臺中市長盧秀燕的主張。記者王慧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