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怕了?側翼盡出抹黑傅崐萁 重炒法院「打槍三次老案」成笑話
側翼近日盡出抹黑傅崐萁,不但假造故事,更重炒法院「打槍三次老案」反成笑話。(中時資料庫)
在本屆立法院會期中,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率領國民黨立委,推動通過憲法訴訟法、選罷法、財劃法等三法,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竟出招怒嗆要罷免韓國瑜,並扶正傅崐萁,顯見傅已如民進黨背上芒刺,立法院國民黨團將在本月21日中午舉行選舉,下會期總召已確定仍會是傅接任,未料卻有綠營側翼及媒體烏龍爆料,傅在中國投資了一個高達470億人民幣的經濟園區,並大肆在網路上進行抹黑操作風向。
傅崐萁確定連任下屆國民黨團總召後,民進黨開始利用側翼打烏賊戰。日前有談話性節目爆料,稱傅在中國投資了一個高達470億人民幣(約2500億臺幣,摺合77.5億美元)的經濟園區。消息傳出後,立刻成爲網路熱議的焦點,但弔詭的是,沒有任何一家媒體跟進,原因無他,只因「毫無實證,且誇張得令人發笑。」
資深媒體人韋安也公開發文笑稱,因爲這樣的假設身價,讓傅崐萁一夜之間躋身今年5月公佈的《富比士》臺灣富豪榜第七名,成爲年輕人心中的「富爸爸」。只比2024年《富比士》臺灣富豪排行榜:第六名:張虔生、張洪本兄弟(日月光半導體)——資產78億美元,少0.5億美元,
韋安表示,這則烏龍爆料引發了立法院內外的廣泛討論,甚至有其他委員的助理,向傅崐萁辦公室年輕助理私下「求證」。但真相最終證明,這不過是「烏龍炒冷飯」。
韋安爆料,近日有立委衆多助理紛紛靠着三步驟來求證,1. 助理探詢:青鳥帶槍想投靠:有青鳥助理開玩笑地說:「傅爸爸那麼有錢,你們辦公室還缺助理嗎?」對此,傅崐萁辦公室的助理只能無奈地迴應:「這就是假新聞啦,早就炒過的烏龍爆料。」
2. 事實還原:根本是都市傳說。助理解釋所謂的「投資470億人民幣經濟園區」,是傅崐萁在擔任花蓮縣長期間,站臺參加中國某地的招商交流活動的拼湊資訊。號稱招商規模總計470億人民幣,但實際上連Google地圖都找不到,這園區可能在平行宇宙才找得到吧? 何來投資一事? 這樣的「富爸爸傳說」,不過是子虛烏有,再一次炒冷飯的烏龍消息。
3. 烏龍牽託「投資大陸」:指控傅是「榮亮公司負責人」,法院三次判決認證完全清白。法院早已正式認定傅崐萁與中國投資毫無關聯,更非「榮亮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事實上,自2011年起,當地政治對手便不斷炒作傅崐萁與「榮亮公司」的關係,聲稱該公司在中國大陸有投資,並進一步指控傅崐萁藉兩岸交流之名,實爲對岸進行經濟利益佈局。然而,這些指控最終被司法三次判決認證打槍。
當初榮亮案由花蓮地方法院、花蓮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分別於2018年8月、2019年9月、2020年6月三次判決確定,傅崐萁並非「榮亮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檢方指控的逃漏稅及僞證罪毫無事實根據也遭法院打臉。
2020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認定其理由不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相關規定,傅崐萁無罪確定。然而,即便三次判決已認證清白,最近部分談話節目仍然炒作,傅崐萁與「榮亮公司」有關,試圖混淆視聽。
有趣的是,當「富爸爸」傳說破滅,真相揭曉後,青鳥心也涼了,原本對「富爸爸」還有點期待的青鳥助理不禁直呼:「原來是這樣,害我空期待。」
這些他黨政治工作者,平時看自己老闆在議場上,一本正經地跟傅吵來吵去,但私下都對傅崐萁觀感不錯。因爲大家都覺得,傅崐萁其實對年輕人不錯:
「要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藍白的戰將,都願意把傅委員當朋友?他有一顆特別的耐心和柔軟之心」
雖然是烏龍爆料,但這次的「傅爸爸」傳聞仍爲政壇帶來不少笑料。藍營小雞跟傅崐萁開玩笑:「傅爸爸這麼受歡迎,2028不如出來選總統,有錢總是好辦事嘛!」也有人說:「傅爸爸做人比郭爸爸還阿莎力,選總統一定挺到底。」
這場「烏龍爆料」,搞得青鳥助理帶槍來投靠,藍營小雞還拱傅2028選總統。看似鬧劇,卻也讓年底的政壇多了一些幽默與歡樂。
不過,傅崐萁連任,仍讓柯建銘始終耿耿於懷,真正原因,就是傅崐萁完全衝出藍營氣勢,拉擡國民黨士氣,才因此讓他芒刺在背。
《附錄》「榮亮案」司法三審認證與傅崐萁無關,相關資訊與時間點:
一、案件背景
• 2011年:傅崐萁被指控是「榮亮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涉嫌涉及相關不法行爲。
• 檢方依此指控其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僞證罪,提起公訴。
二、司法過程:
1. 2017年: 花蓮地檢署完成調查,正式對傅崐萁提起公訴,指控其涉及逃漏稅及虛僞陳述。
2. 2018年8月24日,一審判決:花蓮地方法院判定傅崐萁「並非榮亮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至二審。
3. 2019年9月18日: 二審判決:花蓮高等法院認定檢方未能提出證據證明傅崐萁是「榮亮公司」的負責人,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檢方再度上訴至最高法院。
4. 2020年6月11日: 最高法院判決: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認爲檢方的上訴理由不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上訴需基於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解釋或判例等情況)。傅崐萁無罪確定,並確立其「不是榮亮公司負責人」的事實。
三、結論:
法院經過三次判決,均認定傅崐萁「非榮亮公司負責人」。針對其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僞證罪的指控,法院最終判決完全無罪並定讞,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使無罪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