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注意!買藥品回國「上網轉賣」違法 衛生局: 最高罰200萬

高市衛生局提醒,轉售藥品行爲已違反藥事法規定,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嚴重甚至會有刑事責任。(紀爰攝)

若是涉及輸入販賣僞禁藥,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各地衛生局也將持續監控各種販賣藥品的違法行爲,請民衆勿以身試法。(衛生局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國內外旅遊潮興盛,不少臺灣人出國旅遊度假時,會順便購買自用藥品返國,像是日本感冒藥、止痛藥、腸胃藥等,甚至有民衆因採購太多,透過網站轉售,高市衛生局提醒,轉售藥品行爲已違反藥事法規定,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嚴重甚至會有刑事責任。

衛生局指出,多數臺灣人會從國外帶入境的藥品,包括日本感冒藥、生理期止痛藥、腸胃藥、痠痛貼布、醫藥級益生菌及高劑量綜合維他命等,若是再透過網站轉賣,此行爲將會觸犯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若是涉及輸入販賣僞禁藥,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各地衛生局也將持續監控各種販賣藥品的違法行爲,請民衆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也強調,民衆也應避免購買不法藥物,落實「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的正確觀念,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合格專業醫師診治,有藥物問題應洽詢藥師諮詢,並向藥局或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藥商購買合法藥品,勿貪圖便利在網路上交易來路不明的藥物,以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