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證監會今年「第1號罰單」開給東吳證券 罰沒6千多萬元

陸證監會2025年第1號罰單開給東吳證券,罰沒近6779萬元。(澎湃新聞)

大陸山東東吳證券9日發佈公告稱,該公司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號),涉及該公司保薦承銷國美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股票專案、和保薦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專案。東吳證券被大陸證監會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罰,該公司及4名保薦代表人合計罰沒款高達1506.4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6778.98萬元)。

經大陸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爲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覈查、走訪流於形式。張琦、王新爲簽字保薦代表人。

東吳證券爲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持續督導期至2017年12月31日。該公司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采購合同進行審慎覈查、未對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覈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採購事項審慎覈查。蔣序全、李佳佳爲簽字保薦代表人(含持續督導期)。

中國大陸證監會決定:

1.對東吳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國美通訊專案,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萬3396.23元,並處以1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業務違法所得47萬16981.13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針對紫鑫藥業專案,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6萬8000元,並處以413萬6000元罰款;

2.對張琦給予警告,並對保薦執業行爲和承銷執業行爲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

3.對王新給予警告,並對保薦執業行爲和承銷執業行爲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

4.對蔣序全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5.對李佳佳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