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高檢防詐 揭開識別金融投資騙局三陷阱
大陸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揭開識別金融投資騙局三陷阱。(翻攝自大陸高檢網)
澎湃新聞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 28日舉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品質發展」記者會。最高檢第四廳廳長張曉津表示,當前金融領域各類投資詐騙案件時有發生,手段名目不斷變化,迷惑性很強,給民衆造成嚴重損失,同時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要提高社會公衆的識別防範能力,提醒有三大陷阱:一是打着高大上旗號、二是推銷大衆熟悉程度較低的金融業務、三是以「低風險、高回報」爲誘餌。
他指出,從檢察辦案情況看,造成金融投資被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會公衆理性投資、依法投資的意識仍然較爲薄弱,識別防範金融投資騙局的能力欠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加大對金融犯罪懲治力度的同時,要積極培育金融消費領域法治風尚,提高社會公衆的識別防範能力。
張曉津說:「騙子的目的就是把你口袋裡的錢放到他口袋。我總結出三條,希望社會公衆能夠引起高度警覺。一是騙子常常打着金融創新、科技創新、國家扶持等『高大上』的旗號;二是慣於利用股權投資、私募基金、外匯期貨、虛擬幣投資、影視投資等形式上相對專業、普通羣衆熟悉程度較低的金融業務;三是以『低風險、高回報』爲誘餌,許諾的回報往往脫離金融市場規律。」
張曉津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依法嚴肅懲治各類金融犯罪,以震懾犯罪分子、預防犯罪。協同金融監管部門依法規範金融創新活動。同時,探索建立預防金融犯罪法治宣傳教育常態化機制,持續發佈防範金融投資詐騙典型案例和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