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時豐父子重金聘同一大咖律師 兒涉強盜罪「紙遮臉」拒答這問題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藝人羅時豐幺子羅森宇與4名友人,因不滿余男的女友遭胡姓男子騷擾,涉持空氣槍與球棒對胡男進行脅迫與毆打,羅等人被依強盜罪起訴。今(23)日士林地院首開庭,羅男在友人陪同下現身法院,約30分鐘後,庭審結束,他以沈重的步伐走出法院,還刻意以紙張遮下半張臉,試圖避免記者拍攝到他的全臉。

由於本案涉及性侵,故採不公開審理。庭審約30分鐘後,羅森宇在2名律師與男性友人的陪同下步出法院,然而,與他早上大方走進法院的模樣不同,羅森宇似乎察覺到有記者在場,因此改變策略,用紙張遮住下半張臉,試圖避免被拍攝到全臉,當記者詢問他「會不會覺得讓爸爸失望?」時,羅未作迴應,隨即上了友人的車離開。

近日,金曲歌王羅時豐與製作人侄子(張敏慎)鬧翻,將YouTube頻道影片全面下架,粉絲團文章也全清空。羅時豐在一段沉默後,發佈律師聲明解釋,影片下架之事礙於法規,自己同樣感到不捨,最後也祝福侄子未來各自安好,而羅時豐律師聲明,正是羅森宇的辯護律師。

▲羅森宇以紙張遮住下半臉。(圖/記者黃宥寧攝)

能得到羅時豐父子信任的陳建中律師,背景相當卓越,目前,是遠見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曾任高雄法院刑事及民事庭法官,並且擔任多家上市上櫃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竭盡全力找好律師,也顯示出羅時豐想爲愛子爭取最輕量刑,因加重強盜罪,法定本刑爲7年以上有期徒刑,屬刑事犯罪中的重罪。

全案起源,餘、鄭、蔡、梁姓男子與羅時豐兒子羅森宇爲朋友關係,去年10月29日下午,餘得知女友收到胡姓男子糾纏訊息,夥同4人至內湖某處洗車場集合,並由餘攜帶2支球棒,鄭攜帶空氣槍,於隔日凌晨12時50分,一同前往余男女友住處。

凌晨1時許,余男女友趁胡男上廁所時,將住處大門打開,5嫌進入屋內後,由羅森宇先持空氣槍進入廁所,並以槍抵住胡男頭部,再掐住其頸部拖行至房內,胡男見人數衆多,被迫跪在地面,其餘人等遂徒手毆打,期間鄭、餘則是拿球棒狂毆,使胡男受有有頭部外傷並左臉瘀青腫脹、四肢多處鈍挫傷、左上臂大片瘀青、及紅腫、左膝瘀青、左上背瘀青等等。

余男再取走胡男的iPhone12 PRO MAX後,拿自己的手機翻拍對方手機內的照片、影片,蔡負責翻找胡包包內的財物,接着胡趁着5嫌不注意趁隙逃離,餘發現人消失後與衆人分別開2輛車逃離,胡男事後驗傷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5名犯嫌。

檢方認爲,5人所犯爲犯刑法第328條第1項、第330條第1項、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之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嫌,依法起訴;另胡男指控5人偷走現金4萬元與車鑰匙部分,由於5人均否認,加上檢方根據余男手機數位採證資料,認定沒有直接證據,全部處分不起訴;胡男被控妨害性自主部分也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