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購買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由20年延至30年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7日,據“洛陽發佈”公衆號披露,近日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三屆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優化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的議案》。
政策優化調整後,單職工繳存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5萬元調整至7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5萬元調整至85萬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按照對應限額上浮20%。也就是說,多子女單職工繳存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84萬元,多子女雙職工繳存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102萬元。
與此同時,洛陽市高層次人才在不超過還款能力的前提下,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受繳存時間係數和繳存餘額限制,最高貸款額度爲120萬元。
此次政策還規定,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爲15%。
此外,洛陽市民購買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延長爲30年,但房屋建成年份數加貸款年限應不超過50年。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