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辦引用「兒童權利公約」質疑陸配子女風波 政院:不符比例原則的批評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屠惠剛攝)
針對陸配子女來臺受限議題,馬英九前總統辦公室16日質疑,這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不符。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迴應,馬英九引用兒童權利公約來類比,是不符比例原則的批評,也和政府實際做法相去甚遠。
馬英九前總統辦公室16日指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主張,就是要確保兒童不因國籍、族裔、種族、性別或社會背景的不同,而受歧視待遇。「沒有選擇臺灣,就要自己承擔」,這種以身分決定待遇的論調,正是上述公約所要排除的歧視。
馬辦還嚴肅正告行政院長蘇貞昌,兒童權益問題不是風涼話,是必須被認真看待的人權及人道議題,我國已經在2014年把1990年《聯合國兒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制定公佈了《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這攸關政府是否遵守國際規範與國家法律,「蘇貞昌身爲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必須依法行政,發言更應謹慎。」
針對馬辦的言論,Kolas Yotaka16日中午迴應,政府於防疫期間仍積極保障兒童、少年權益,只是因應防疫需要,所以暫時未將中國大陸籍配偶子女列在優先撤僑名單,馬辦引用兒童權利公約來類比,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批評,也與政府實際做法相去甚遠。
Kolas Yotaka表示,陸委會早已有依個案可專案審查的規定,特殊情節可依專案審查入境,與馬英九引用的兒童權利公約「使兒童與父母分離」情節不相同,呼籲馬英九與政府一起來防疫,守護自己的國家與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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