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命案兇手稱「愛她」盼冥婚求原諒 家屬望判死
陳柏諺。(杜宜諳攝)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遭虐殺,兇手陳柏諺被控殺人罪,士林地院14日言詞辯論終結,蒞庭檢察官列出10大理由,駁斥陳柏諺辯稱「謀爲同死而犯加工自殺罪」,認定他犯殺人罪後畏罪自殺不成,建請法院求處重刑,但陳柏諺最後陳述時表示,真的很愛蔡女,希望代替已過世的蔡女孝養她的父母,而蔡父在臺委任律師斥責,希望法官判死,不要讓臺灣成爲馬國留學生的地獄,審判長諭知2024年1月16日宣判。
陳柏諺歷次開庭均辯稱,自己深愛蔡女,還要與蔡女冥婚,去年10月13日因蔡女多次央求,用手掐頸2到3次,導致蔡女頸骨斷裂窒息死亡,事後他又返回鶯歌吞下普拿疼自殺,送醫過程中,說出殺害蔡女,檢察官起訴殺人罪。14日開庭再次說自己也不忍心,利用抱枕擋在臉前,否認有殺人的犯意。
蔡父在臺委任的律師,認爲陳柏諺所稱的謀爲同死根本不可能,首先是兩人10月5日纔有頻繁的聯繫,隔了7天就講好要一起赴死,不合常情,而且蔡女在案發後返回鶯歌,除了藥物還購買礦泉水,不似要自殺的樣貌。
委任律師更稱,蔡女6月份纔回馬來西亞,與父母互動良好,並沒有任何異狀,而且現場也沒有遺書,不能證明陳柏諺所說的,認爲本案是單純的故意殺人,自首部分不是一定要減刑,考量陳男至今否認犯罪,畏罪自殺不成,根本毫無悔意,希望法官考量死者家屬的心愛女兒來臺求學,即將畢業,展開未來輝煌旅程,卻遭遇不幸,家屬至今仍感憤怒,建請法院參酌長榮大學外籍生命案一、二審都判處死刑,對陳柏諺判處死刑,不要讓臺灣成爲馬國留學生的地獄。
陳表示要到庭聆判並稱「先跟伯父、伯母說對不起,讓你們失去這麼好的女兒,我願意負責,希望給我機會,讓寶貝女兒嫁給我,我出去以後會將蔡父、蔡母當成自己的父母孝養,請原諒我們那天自私又幼稚的行爲,這是我們要的,希望蔡父去看她時能告訴她,我還想她、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