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被曝曾在美國“非法創業”,拜登諷刺其曾是一名“非法勞工”

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陳欣】科技大亨埃隆·馬斯克目前是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的積極支持者,曾多次批評民主黨放任非法移民進入美國。然而,美國《華盛頓郵報》26日引述馬斯克“前生意夥伴的說法”等內容報道稱,馬斯克在創業初期並沒有在美國獲得合法身份,馬斯克本人也從未公開提及或承認這段經歷的存在。美國總統拜登當日也表示,馬斯克在美國開始他的職業生涯時是一名“非法勞工”。

埃隆·馬斯克 資料圖 圖源:視覺中國

馬斯克1971年6月28日出生於南非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亞,父親是南非人,母親是加拿大人,目前擁有美國、南非、加拿大三重國籍。《華盛頓郵報》披露,馬斯克在創立信息服務企業Zip2時,尚未取得在美國工作的合法身份。

據報道,馬斯克1995年來到加利福尼亞州,原計劃前往斯坦福大學攻讀研究生學位,但他卻從未正式到學校登記註冊。馬斯克與弟弟金巴爾於1995年在加州帕洛阿爾託創辦了Zip2,並於1999年以大約3億美元的價格將其出售。《華盛頓郵報》稱,Zip2是“馬斯克進軍特斯拉和其他企業的墊腳石”,並最終使他成爲“美國最成功的移民”。馬斯克兄弟稱他們的創業過程是“艱苦奮鬥、不懈追求、不懼怕挑戰常規的時期”。

有法律專家認爲,馬斯克在“輟學”後就失去了合法在美國停留的權利。美國前司法部移民訴訟律師里昂·弗雷斯科表示,即便沒有立即獲得報酬,外國學生也不能退學去創辦公司。“如果你做了任何有助於促進創收的事情,例如設計代碼或是試圖進行銷售,那麼你就有麻煩了”。

馬斯克在Zip2的多位前同事表示,馬斯克曾告訴過他們“他持學生簽證留在美國”這件事。時任Zip2董事會成員的普勞迪安告訴《華盛頓郵報》:“他們的身份未達到在美國合法受聘經營公司的標準。我們希望在任何可能影響公司首次公開募股進程的問題出現之前,就把它解決掉。”普勞迪安稱,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投資者們都不希望創始人被驅逐出境。他透露,馬斯克兄弟“大約在1997年”才獲得了合法的工作許可。

據報道,在2005年馬斯克對特斯拉聯合創始人埃伯哈德和斯特勞貝爾發出的一封郵件中,就已經承認自己在創辦Zip2時“並沒有留美的合法身份”。馬斯克在郵件中提到,他申請斯坦福大學“只是爲了合法留在美國”。他這樣寫道:“我對學位並不在意,但我沒有資金建立實驗室,也無法合法留在美國,所以這是同時解決這兩大問題的好辦法。(但是)後來互聯網出現了,(而這)看起來是更有前途的選擇。”

馬斯克也承認,自己“從未在斯坦福大學註冊課程”。報道稱,按照當時的美國移民法律規定,馬斯克在未註冊課程且沒有工作許可的情況下本應離開美國。有美國移民法專家表示,20世紀90年代,美國對外國學生的移民監管較爲寬鬆,直到“9·11”恐襲發生後才收緊了相關政策。

實際上,根據當時的規定,馬斯克或許可以取得正當的工作許可。他當時已經通過其母親獲得了加拿大國籍,因此無需持有美國國務院簽發的簽證就可以學生身份進入美國。而註冊了美國學位課程的外國學生,在“特定條件下”可以獲得“有限時間內的兼職工作許可”。美國律師亞當·科恩表示,如果馬斯克在斯坦福進行全日制課程的學習,那麼他可能會獲得工作許可,否則這將構成“違規”。

此外,移民法專家庫爾茲班稱,在外來移民申請留美工作簽證、美國永久居民身份以及入籍時,通常會被問及“是否曾在美國非法工作過”。他表示:“如果你告訴他們你在美國非法工作過,(證件)通過的可能性極小。”

儘管有各種“證據”可能證明馬斯克曾在美國“非法創業”,但是他在公開場合從未承認這一點。2013年,馬斯克曾調侃自己的職業生涯早期處於“灰色地帶”。2020年,馬斯克在一檔廣播節目中表示,自己在推遲斯坦福學業後持有“學生工作簽證”。

美國CNBC網站報道稱,拜登在26日的講話中稱馬斯克是“特朗普富有的新盟友”,隨即諷刺道:“這位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在(剛來)這裡時竟然是非法勞工。”《華盛頓郵報》稱,馬斯克在美國“曾缺乏合法工作權利的事實”,與他近年來對非法移民和美國邊境安全的主張形成鮮明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