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贊助300萬頭期「登記妳名字」 未婚夫付房貸臉垮!兩派吵翻

▲房貸由雙方共同分擔。(示意圖/ET資料照)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結婚前買房,究竟房子該如何登記是個難題,一名女網友表示,跟男友有結婚打算,也計劃買間房一起住,媽媽贊助300萬元的頭期款,但前提是房子要登記在她名下,剩下的750萬元房貸則是她跟男方一起扛,怎料,男友得知後面有難色,似乎不同意這作法,對此,網友兩派吵翻。

女網友在Dcard發文,「跟未婚夫一起買房,房子掛我名下不合理嗎?」跟男友論及婚嫁,考慮到未來結婚生子,需要大一點的房子,於是計劃買房。她也透露男友的財務狀況,「男朋友家是單親,沒有存款,之前還有被詐騙過,男朋友身上還有車貸跟學貸」。

新房總價1050萬元,原PO媽媽贊助300萬元頭期款,男方家則是沒有,房貸則由她跟男友共同負擔。媽媽也強調,房子一定要掛在原PO名下,否則不幫忙出頭期款,男友得知後面有難色,「感覺不是很想要,也沒有給出正面迴應」,她也不敢說話,怕會傷到男友的自尊心,「怕他會自卑,覺得是因爲他們家沒有頭期的關係」。

▲如果不是登記在原PO名下,媽媽就不幫忙出頭期款。(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貼文曝光,一派網友勸她快逃,「這種男友趕快放生,不知道在面有難色什麼,你媽光是知道妳要嫁去吃苦,內心是多心疼的事情」、「建議婚前就買好房登記掛妳的名字,不然妳媽150萬就進對方口袋了」、「放生吧,雙方家裡經濟差很多,對方狀況也不好,結完婚後也是會爲了錢吵不停」、「都要出頭期了當然要妳的名字啊」。

但也有網友指出,男生有出錢,房子應該是共同持有,「他應該是擔心,他未來有出房貸,但是這是婚前買的,名字又是妳的,對他來說完全沒保障」、「男生也有說要付房貸欸,又不是完全沒付錢」、「是我也不同意欸,頭期款才幾成,後續繳費的都超過了,還不能共同持有,那我會不想繳」、「婚後再買,共同持有啊,不然男方保障在哪裡?」「男方也有出錢,結果沒有他的名字,這樣也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