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到雞排、珍奶!男子起牀氣發作嗆「這1句」遭老闆娘兒痛摔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買不到雞排和珍珠奶茶,突然情緒激動辱罵「什麼都沒有賣,是在賣X小?」、「什麼爛店」等語。(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於去年因剛起牀肚子餓,便到社區1樓的魚塊羹麪店購買雞排與珍珠奶茶,蕭姓老闆娘當時表示無法提供,王男竟突然「什麼都沒有賣,是在賣X小?」、「什麼爛店」就離去;蕭姓老闆娘的兒子柯姓男子見狀後,心生不滿,以徒手勾住王男頸部將其摔倒在地。蕭女及王男事後到警局報案並提告。最終士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罰王男5000元;另柯男依傷害罪,被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去年6月17日下午1時36分許,因剛起牀肚子餓,於是到社區1樓的魚塊羹麪店購買1份雞排,蕭姓老闆娘當時表示沒有了,王男又點1杯珍珠奶茶,不過店裡當時僅剩白珍珠,所以再次迴應說「珍珠沒有了」。豈料,王男突然情緒激動,大聲辱罵「什麼都沒有賣,是在賣X小?幹XX機X勒!」、「什麼爛店」等語,之後便離去。
蕭女當時問「你(王男)站住,你講那句話是什麼意思?」但對方不理會,而她的兒子柯姓男子急忙地追出去,雙方爭論後,柯男徒手勾住王男頸部,並將他摔倒在地,導致王男喉嚨挫傷、右肘擦傷、左手挫傷等傷害。事後,蕭女和王男雙雙上警局提告。
王男坦承有罵髒話等事實,但矢口否認涉有公然侮辱犯行,他辯稱辱罵地點是在自家社區大門口,不是在對方店面,由於剛起牀,加上買不到雞排和珍珠奶茶,因此才口出惡言,並表示不是針對蕭女罵的,是對方自己對號入座。柯男則表示,王男和母親蕭女爭吵時,越走越近,基於自衛纔會撂倒王男,且王男過好幾天纔去驗傷,傷勢與他無關。
士林地院審理,王男僅因蕭女無法提供雞排及珍珠奶茶,竟不思理性解決糾紛;柯男則率然以強暴之手段攻擊王男,其等所爲均屬不該,考量王男及柯男於審理時均否認犯行,還試圖狡辯,且雙方無達成和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處罰王男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日;柯男被依傷害罪,處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其餘被訴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