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遠東油脂逾期重製乳瑪琳產品 消費者可退費
▲遠東油脂公司經查獲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製成乳瑪琳等19項產品,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邱玉霞指出,消費者可辦理退費。(圖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邱玉霞14日指出,遠東油脂公司經查獲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製成乳瑪琳等19項產品,消費者若有購買相關產品,可持發票或產品罐子到原購買處辦理退費,消費者如因退費衍生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邱玉霞表示,遠東油脂公司經相關單位查獲,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製成乳瑪琳、酥油、白油等19項產品;市府衛生局已勒令該公司下架,同時回收保存期限爲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相關產品。
遠東油脂公司聲明接受消費者原價退費,消費者可憑發票或產品罐子到原購買處或該公司辦理退費。若有退費問題可向該公司詢問(電話03-3612248、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吉林路5號),法務局並籲請遠東油脂公司應妥適處理消費者退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