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隱匿漏水 前屋主、房仲遭訴詐欺

臺北地檢署(見圖)認定,屋主及房仲隱匿漏水屋況,讓民衆以2100多萬買下漏水屋,依詐欺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黎姓民衆透過知名房仲公司介紹,花費2100多萬元買下北市南京東路中古屋,原以爲買房好過年,不料卻是惡夢的開始,交屋才3個月、過年前一週發現臥室、客廳及廚房處處漏水,怒控黃姓前屋主、王姓房仲2人涉嫌詐騙。臺北地檢署查出,原承租該屋的租客曾以LINE向黃、王2人反應屋子會滲漏水,但2人卻刻意隱匿,依詐欺取財罪起訴2人。

檢方調查,黎姓民衆2020年有意購屋,委託旗下擁有網路媒體的知名房仲公司直營店陳姓房仲尋找適合物件,陳推薦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一間中古屋。

2021年8月28日、30日,黎與父母前往看屋,第2次看屋時陳發現有壁癌,因現場未發現漏水情況,詢問黃姓屋主獲告知沒有漏水,遂在「標的物現況說明書」的「建物現況是否有滲漏水情形」一欄勾選「否」。黎後來以2120萬元購屋,支付仲介費30萬,同年8月底簽約付款,同年10月11日點交房屋。

但黎在隔年農曆春節前一週,2022年1月26日發現房屋客廳窗臺上方天花板有水珠滴落、主臥室、浴室淋浴間、廚房天花板、大門變電箱上方牆面均有漏水情況,提告黃及房仲公司直營店店長、經紀人及陳姓、王姓房仲共6人涉嫌詐欺。

檢方發現,承租該屋的租客曾以LINE通知黃姓屋主、王姓房仲,指房屋漏水,但王事後並未向店長及負責該案的陳姓房仲等人說明漏水一事。黃、王雖否認詐騙,堅稱房屋出售前未漏水,但王之後改口坦承收到前房客LINE通知,但忘了有無向同事提過房子漏水,檢方認定2人刻意隱匿漏水屋況,依詐欺罪起訴;店長及陳姓房仲4人因不知情全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