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內心小慾望!不理狂喊80多次「不要」 渣男硬吃正妹友人

胡男不顧A女狂喊80多次「不要」,以強暴方式強制性交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胡姓男子與A女是朋友關係,2022年3月9日晚間,A女爲諮詢工作事宜,因而單獨前往胡男租屋處時,胡男觸碰A女身體時,遭到A女言詞拒絕,他卻仍然強行撫摸、舔吻A女胸部,還強脫上衣、褲子,不顧A女狂喊80多次「不要」,以強暴方式強制性交得逞。

法院審理,胡男之前曾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法官認,胡男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因故意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爲累犯。

李男開庭時辯稱,當天我跟A女喝酒、吃宵夜,當時氣氛很好,我們在沙發上有親吻、擁抱,後來移到牀上,就有發生關係,當下她都沒有拒絕,我們把雙方衣服、褲子脫掉,整個過程大概20分鐘,我跟她發生性關係時,她真的沒有說不要,當下都是兩相情願。

法官勘驗A女當時錄下的錄音檔案,胡男承認男子聲音是他本人,但他仍辯稱,當時雙方都有喝酒,聊天氣氛還不錯,我們有肢體上接觸,後來就有親吻,我有摸她胸部,親她胸部,後來我把她抱到牀上,她說想回去沙發,我想要有進一步關係,她有說「不要」,但她身體沒有反抗,一直看我有沒有插入。李男還說:「可能我誤會她對我有好感」。

錄音檔案內容顯示,胡男:「你脫掉外套,我就不碰你。」A女:「你知道我爲什麼會來嗎」、「因爲我剛失戀,走開啦」。隨後2人繼續聊天,胡男:「跟妳說真的也不信,想要跟妳在一起也不信,現在想要幹妳也不行,這樣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滿足一下內心的小慾望也不行」。

胡男不顧A女已不斷清楚表明「不行」、「不要舔」、「噁心」,還高達80多次呼喊「我不要」、「不要」、「我真的不要」。法官認,A女已明確表示不願意發生性行爲,胡男並無誤會A女意願的可能,竟仍無視A女出言拒絕而予以性侵得逞。

法官審酌,胡男趁A女到其住處諮詢工作,竟未能剋制自己情慾衝動,違反意願予以強制性交,侵害性自主決定權,也戕害身心甚鉅,造成其生理及心理上難以抹滅之陰影,A女也表明並無調解意願,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一審法官判決,洪男被依犯強制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3年2月。二審法官駁回上訴。A女提出民事求償,法官日前依法判決,A女求償60萬元爲適當,應予以准許。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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