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街頭莫名揮西瓜刀 猛砍自小客車判刑3月
臺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見許姓男子駕車暫停路邊,竟手持西瓜刀開口詢問「你要載誰」,後來還生氣揮砍車身,遭起訴。臺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在去年11月11日晚間10點20分許,在新北市新店區某社區大門樓梯口,見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暫停在路旁,即手持西瓜刀1把並開口詢問「你要載誰」,許未予迴應,在王宥鈞連續詢問數次後,許回以「這和你沒有關係」,此舉引發王不滿,再回嗆「沒有關係,我就站在這裡看你要載誰」,許認王來意不善,隨即上車並上鎖要開車離去前往社區B棟接其蘇姓妻子。
王見狀則自社區樓梯衝下來至許車子左前方,繼續大聲咆哮「想去哪?」、「你混哪裡的」,這時,許見蘇女剛從社區B棟大門走出來,許因擔心蘇女安危,隨即駕車往前駛企圖逼退王宥鈞,王則手持西瓜刀揮砍許的自小客車車身並拉車門把試圖開啓車門未果,致許之自小客車左側車頂邊緣、右側車門把附近均受損掉漆。
許見狀搖下車窗向蘇女大聲喊:「老婆你快離開、趕快報警」,雙方隨即僵持對峙,王再向許恫稱「那是你女朋友嗎?你信不信我現在過去,你追得到我嗎?」等語,隨之情緒高漲並當街持續揮舞西瓜刀恫嚇。許、蘇女因王一連串突如其來的舉動而深感恐懼。之後,警據報到場處理,並查扣西瓜刀1把。
法院審酌,王男不思理性與許男溝通,竟手持西瓜刀揮砍其自小客車左側車頂邊緣、右側車門把等處,再以「那是你女朋友嗎?你信不信我現在過去,你追得到我嗎?」等語,及當街持續揮舞西瓜刀恫嚇,致心生畏懼並受有財產損害,所爲實有不該。
但念王男犯後坦認犯行,堪認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之動機、手段、自陳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許男表示的意見、素行等一切情狀,判決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