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未帶健保卡闖醫院遭攔 怒翻桌傷醫護判拘40天

北院

36歲郭姓男子去年3月疫情期間,得知父親病逝,欲赴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探望時,因未帶健保卡遭攔下,一時激動在檢疫站「翻桌」,造成醫護受傷。臺北地院傷害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北檢調查,去年新冠疫情嚴峻,北市各大醫院均在門口設置檢疫站,規定民衆進入醫院須攜帶健保卡。去年3月13日,郭男得知父親在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病逝,急趕往醫院太平間探望。

當天下午1時29分,郭男欲進入醫院,因檢疫站醫護人員要求他出示健保卡,郭男因未帶健保卡遭攔下,一時情緒失控,將檢疫站的桌子掀起,桌子撞擊到當時擔任檢疫工作的醫護人員右大腿,造成右大腿瘀血

事後警方依《刑法》傷害罪、違反《醫療法》將郭男送辦,檢方調查時,郭男辯稱,因當時父親過世,趕着到太平間看他,一時情緒不穩纔會「翻桌」,檢方認爲郭男當時不是要進入院區就診,不構成《醫療法》,依傷害罪起訴他。

北院審理時,郭男認罪,法官認爲郭僅因不滿檢疫人員要求出示證件,竟不以理性方式解決問題,卻掀桌抗議,造成醫護受傷,且迄今未與被害醫護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依傷害罪判處拘役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