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港國安法令司法受損 國安案是「黑盒」

香港國安法示意圖。中通社

美國國會美中經濟暨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14日發佈年度報告,在有關香港部分表示,港區國安法令司法受損,中國正擴大其在重要國安案件的影響力,國安案很大程度上是一個「黑盒」。

USCC的報告在有關香港部分指出,香港特首李家超是中共在港的執行者,中共控制了香港的政治、司法、宗教及教育制度。

在港區國安法下,北京中央政府有權介入它認爲是棘手或香港自己無法解決的司法案件。香港政府也開始行使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包括通緝在海外推動民主的港人,及試圖威嚇他們的家人。

報告指出,香港的司法誠信繼續惡化,中國正擴大其在重要國安案件的影響力,目標是支持民主的領袖,並委任對北京忠誠的法官,限制被告的權利。

報告強調,與標準的法律案件不同,因爲國安案件沒有先例可循,案件很大程度上是一個「黑盒」。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及泛民主派初選案,將是法庭如何處理國安案的指標,及反映北京優先處理它視爲對政權最大威脅的國安案。

報告又表示,北京持續控制香港的教育制度,港府推行的政策削弱學術自由,以及在學校課程中加入親中共的偏頗內容。香港教師都擔心違反國安法而自我審查。

在北京限制宗教組織、工會及媒體下,很多團體選擇解散而非接受言論和集會自由的限制,令今年香港公民社會進一步被削弱。

報告表示,當國際企業及人才持續撤離香港,港府以中國大陸企業及人手來填補,這加強香港對中國大陸的依賴,「北京爲恢復香港的國際形象而作出的努力只是粉飾,純粹是想吸引外資。」

報告建議美國國會修訂2020年實施的「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在其年度報告中加入對香港司法獨立性的評估,特別是特首或任何人是否代表中國在香港司法系統施行不當的影響,破壞公平獨立的審訊。

美國國會可基於報告對在香港司法機構任職的人實施制裁,包括香港終審法院外籍法官。

報告又建議美國國會指示美國國務院根據「香港自治法」,在其年度報告中加入港府限制已移居海外的人,提取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情況,並對參與限制移民自由的人實施制裁。

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類似退休金,由僱主及僱員共同強制性供款。英國政府宣佈港人可以使用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移民英國後,港府不承認BNO作爲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導致很多移英港人未能提取強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