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田納西州通過法案 允許教師帶槍進校園

抗議人士在田納西州法案投票時於州議會外張貼布條。(路透社)

美田納西州衆議院共和黨人23日通過一項法案,允許部分教師和員工可以攜帶隱藏式手槍在公立學校場所,並禁止家長和其他教師知道誰攜帶武器。

這項法案以68比28的支持票獲得通過,將送交共和黨州長比爾(Bill Lee)來決定。如果他簽署成爲法律,這將是自去年該州納希維爾(Nashville)市一所私立小學發生致命槍擊案後,該州擴大槍枝准入權的最大措施。

反對該法案的民衆在投票後譴責共和黨議員,導致衆議院議長塞克斯頓(Cameron Sexton)下令將鬧場人士逐出旁聽席。

4名共和黨衆議員和所有民主黨人反對這項法案,參議院此前已通過該法案。該措施將禁止向學生家長和其他教師披露哪些員工攜帶了槍支,只有學校管理人員和警察可以知情。校長、學區和執法機構必須同意讓員工攜槍。

比爾否決該法案似乎並不太可能,因爲那將是他首次否決,且議員們只需要各議院成員的簡單多數投票即可覆議否決。

該法案的發起人、共和黨籍州衆議員威廉斯(Ryan Williams)在投票前表示:「你們所做的是創造了一種威懾力。在我們的州,我們面臨着與槍擊案有關的挑戰。」

共和黨人拒絕了一系列民主黨人提出的修正案,包括要求家長同意、在有人攜槍時發出通知,以及學區承擔員工攜槍造成的任何傷害、損失或死亡的民事責任。

目前還不清楚是否會有任何學區在法案成爲法律後加以利用。納希維爾公立學校的發言人表示,該學區認爲「讓只有獲准的現役執法人員在校園內攜帶武器是最佳和最安全的做法」。

據統計,美國約有一半的州以某種形式允許持有隱藏式攜帶許可的教師或其他員工在校園內攜帶槍支。上週,愛荷華州長簽署了一項法律,該法律爲受過培訓的學校員工在學校攜帶槍支創造了一個專業許可,保護他們免受使用合理武力時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去年3月,在田納西州納希維爾的一所基督教學校,一名槍手無差別朝學校開火,造成三名兒童和三名成人遇難,隨後遭警察擊斃。

儘管此後出現協調一致的運動呼籲採取重大的控制槍枝措施,但州議會踢到鐵板。他們駁回了民主黨人乃至州長在年度例行會議和特別會議上提出的控制槍枝建議。

根據週二通過的法案,希望攜帶手槍的工作人員需要持有手槍攜帶許可,並獲得學校校長和當地執法部門的書面授權。他們還需要通過背景調查,並接受40小時的手槍培訓。但他們不能在體育場、體育館或禮堂等場所的校園活動中攜槍。

田納西州曾在2016年通過了一項法律,允許兩個郡的部分學校員工攜槍,但該法律從未實施。

田納西州共和黨人定期放寬控制槍枝的法律,包括2021年由州長支持的無須許可便可攜帶手槍的法律。最初的法律允許21歲及以上的居民在公共場合無需許可攜帶手槍。兩年後,資格延伸至18至20歲。

與此同時,去年槍擊案發生後不久,田納西州共和黨人通過了一項法律,加強防止涉及槍支和彈藥經銷商、製造商和銷售商的訴訟保護。今年,州長和議員批准允許設有學前班的私立學校在校園內攜槍。私立學校如果沒有學前班,已經被允許自行決定是否允許人們攜槍進入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