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加12元手續費扣款失敗 莽男竟拿酒杯砸傷業務主管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成姓男子向某融資公司辦貸款後,因繳貸款時本息少繳12元手續費,導致扣款失敗,他把氣出在該公司李姓業務主管頭上,在一家舞廳辱罵毆打對方,害月薪高達30萬元的李男受傷請假無法上班,提告求償,法官判成男應賠24萬餘元。

判決指出,成姓男子向某融資公司申請貸款後,於還款期限屆至前將應繳納10萬元的貸款本息存入扣款帳戶,未料某期扣款時,因沒有一併存入12元的轉帳手續費,導致整筆扣款失敗,成男不滿李姓業務主管。

前(2023)年3月11日,他在高雄某知名舞廳發現李男正與10多名客戶、下屬朋友聚會,跟到包廂後,成男與2名朋友大聲嗆5字經,先朝李男丟飲料奔杯,又持玻璃酒杯往桌面丟擲砸碎,不停叫囂,最後又拿玻璃酒杯朝李男頭部丟擲,臉部有多處撕裂傷,

李男每月薪資30萬元,因需就診治療、休養而無法上班,包含醫藥費、薪資損失向成男提告求償62萬餘元,高雄法院審理時,經法官調閱相關資料,發現李男有申請公傷假及特休假,但公司表示不扣薪資,因此未受有薪資損失,另外,考量雙方月收入,判成男得賠償24萬138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