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熱評|董事長提議後無下文 西典新能等勿忘回購事項

每經評論員 杜恆峰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是回饋股東的一種重要方式,考慮到節約稅收、不需要除權、回購註銷增厚每股權益等特點,股份回購還是現金分紅的重要補充。去年以來,數千家上市公司公告回購股份,在股價相對低位、市場缺乏增量資金的情況下,股份回購對於穩定市場、提升投資者信心有着極爲重要的意義。

回購要發揮其作用,必須要以真實的回購動作爲前提,但有少數公司在這方面做得並不好。據筆者統計,今年1~3月,有超過1000家上市公司發佈了回購相關的進展,但西典新能、龍佰集團和徠木股份三家公司在董事長提議之後便再無下文,回購事項似乎已被公司遺忘。

具體來看,西典新能董事長盛建華於1月31日提議公司使用超募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回購股份,未來擇機用於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提議回購金額在5500萬元到1.1億元之間。同時盛建華承諾,將積極推動公司董事會盡快召開會議審議回購股份事項,並對該事項投贊成票。在這之後的2月28日、4月23日,西典新能召開了兩次董事會會議,均由盛建華主持,總計通過了24項議案,但其中並無回購股份的內容,反倒是有一項議案內容是“使用不超過5000萬元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龍佰集團董事長和奔流於3月8日提議公司以1億元~2億元資金回購股份,徠木股份於2月6日收到董事長朱新愛“以公司自有資金回購3000萬元~5000萬元”的提議,兩人也都承諾儘快召開董事會審議回購事項。在這之後,兩家公司分別於4月22日、3月31日召開董事會,主持會議的也正是兩位董事長,但會議均不涉及回購事項。

即便只是提議回購,也可能對公司股價形成重大影響。2月1日,西典新能股價漲停,徠木股份2月7日股價收平但2月8日漲停。一些投資者也會依據上市公司是否回購股份選擇買入或者持股待漲。股份回購若一直沒有進展,無疑會嚴重挫傷投資者信心。尤其是西典新能,董事長盛建華還身兼實際控制人、總經理等重要身份,其提議回購的信號意義更爲強烈。

筆者留意到,西典新能於今年1月11日上市,在上市次日創出53.35元的高點後,之後20個交易日股價累計跌幅超過43%,而根據上交所去年12月發佈的有關股份回購的規則,若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內收盤價跌幅累計達到20%,且回購股份進行註銷,可不受上市需滿6個月才能實施回購的條件限制。因此,西典新能並無回購方面的制度障礙,且從股價實際表現、提升投資者獲得感的角度出發,其回購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對“忽悠式回購”露頭就打。西典新能等三家公司的回購事項目前只是提議,還沒有上升爲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但上述提議已經明確記載了董事長們的承諾,這些承諾同樣有強制性。一些公司可能想要在更低的股價進行回購,但筆者認爲,任何價格點位回購都是回饋股東,擇時並無實際意義。在股價相對高位回購,表明公司對於自身價值更加自信,其實際效果反而可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