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補助1.92萬元 新疆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標擴面

康復救助,點亮未來,今年新疆又推出一項暖心助殘舉措。1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施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亮點是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行提標擴面。

《辦法》規定,從2025年1月1日起,全疆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範圍由原先的0—6歲擴大到14歲,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放寬對家庭經濟條件和救助年齡限制,所需資金由當地負擔。同時,各類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標準均有所提高,尤其是聽力、言語殘疾的由此前每人每年補貼1.2萬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補貼1.92萬元。

康復救助內容包括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提供在康復機構中開展的基本康復訓練;爲有手術適應指徵的聽力、肢體、視力殘疾兒童實施手術;爲各類殘疾兒童及孤獨症兒童適配相應輔助器具。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本着自願原則,由殘疾兒童監護人(也可委託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特殊教育學校等)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全國殘聯信息化服務平臺選擇定點康復機構。

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由殘疾兒童監護人或申請人持申請表自願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必要時,到指定的醫療、康復機構做進一步診斷、康復需求評估。多重殘疾兒童同一年度原則上選擇其中一種殘疾類別接受康復救助。

自治區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覃國新表示,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着力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及時享有康復救助服務,此次公佈的新辦法在救助年齡、救助標準和救助條件上均有所放寬或提高,將更大程度減輕殘疾兒童家庭經濟壓力,讓更多殘疾兒童有機會及時獲得康復救助服務,體現了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對殘疾兒童的關心、關注。(李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