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控股股東24%股份將被拍賣變賣 王海鵬獲2.85億分紅仍難填10億債務

長江商報消息●長江商報記者 黃聰

美盈森控股股東王海鵬深陷債務糾紛,如今達成和解。

10月20日晚間,美盈森(002303.SZ)發佈公告顯示,公司10月18日收到控股股東王海鵬告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拍賣、變賣王海鵬持有的公司股票1.53億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鵬持有美盈森股份6.34億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41.43%,將被拍賣、變賣的公司股份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爲24.13%,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00%。

截至10月18日收盤,美盈森股價達3.12元/股,王海鵬將被拍賣、變賣的股票市值達4.65億元。

此前,王海鵬與浙商銀行就金融業務合同糾紛案達成和解,同意分期償還7.35億元債務本金和2.79億元尚未支付的利息,兩者合計超過1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年度和2024年中期,美盈森分別分紅1.99億元和4.9億元,合計6.89億元,王海鵬獨攬2.85億元。

即便拍賣、變賣股票以及獲得大額分紅,王海鵬依舊是填不了超10億元的“窟窿”。

中期派息率高達326.2%

美盈森2009年11月上市,公司主要從事輕重型環保包裝、電子標籤及RFID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客戶覆蓋電子通訊、智能終端、食品飲料、保健品、傢俱家居、快遞速運、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家用電器、機械製造等多個行業。

2023年,美盈森實現營業收入35.13億元,同比下降14.93%;淨利潤1.96億元,同比增長45.65%。

2024年上半年,美盈森實現營業收入18.48億元,同比上升11.06%;營業成本13.25億元,同比上升3.0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5億元,同比增長47.6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68億元,同比增長89.89%。

值得一提的是,美盈森近年來在分紅方面十分“大方”,該公司在2023年營收同比下滑的情況下,王海鵬仍提議現金分紅1.99億元,派息率達101.48%,A股除權除息日爲2024年7月8日。

彼時,美盈森表示,公司收到上述提議函後,結合公司經營發展規劃、盈利能力、經營性淨現金流和近年來現金分紅情況等進行分析,認爲該提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將於2023年年度審計工作結束後,就年度分紅事項制定適宜方案,並及時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不僅如此,美盈森2024年上半年分紅方案亮眼,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2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4.9億元(含稅),派息率達326.2%,A股除權除息日爲2024年9月18日。

綜合來看,美盈森兩個月內現金分紅達6.89億元,王海鵬獨攬2.85億元。

拍賣、變賣股份佔公司10%

10月20日晚間,美盈森發佈公告顯示,公司10月18日收到控股股東王海鵬告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拍賣、變賣王海鵬持有的公司股票1.53億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鵬持有美盈森股份6.34億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41.43%,將被拍賣、變賣的公司股份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爲24.13%,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00%。

截至10月18日收盤,美盈森股價達3.12元/股,王海鵬將被拍賣、變賣的股票市值達4.65億元。

美盈森表示,《執行裁定書》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業務發展、公司治理等不會產生直接影響。

回顧歷史來看,此前,王海鵬與債權人浙商銀行達成執行和解。

6月25日和26日,美盈森發佈《關於股東股份解除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生效》的公告及補充公告,王海鵬及持股5%以上股東王治軍所持公司股份已被解除凍結,但王海鵬所持公司股份輪候凍結生效。

彼時,因王海鵬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業務合同糾紛產生的債務糾紛執行案件仍在執行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的輪候凍結生效,涉及股份由輪候凍結狀態轉爲司法凍結/司法再凍結狀態。同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撤銷對王海鵬所持公司股份約5.55億股的輪候凍結。

因此,王海鵬被司法凍結股份數量約爲6.34億股(司法凍結日期爲2024年6月21日),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爲100%,輪候凍結股份數量約爲5.55億股(委託日期爲2024年5月27日),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爲87.45%。

保證離婚也不影響協議

就上述糾紛,美盈森於10月12日收到王海鵬的通知,獲悉其與浙商銀行就金融業務合同糾紛案達成和解,並於10月12日收到浙商銀行蓋章生效的《執行和解協議》。王海鵬所持公司6.34億股股份,佔其總股份的41.4%,目前仍處於司法凍結狀態。

根據和解協議,王海鵬同意償還7.35億元的債務本金,並分三期還款:2024年10月31日前償還3.53億元,2024年12月31日前償還3.00億元,2025年5月31日前償還8229.98萬元。

同時,以7.35億元作爲債務本金計算基數,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應付利息金額爲5.19億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利息金額爲2.79億元,也將分期償還。

綜合來看,王海鵬同意向浙商銀行分期償還債務本金7.35億元及未支付利息2.79億元等,合計超10億元。

對此,美盈森表示,本次和解事項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業務發展、公司治理等不會產生直接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和解條款,王海鵬保證其離婚案件不影響該執行和解協議的正常履行,不對浙商銀行實現債權、擔保權等權利造成任何不利影響。

即便拍賣、變賣股票以及獲得大額分紅,王海鵬依舊是填不了超10億元的“窟窿”。

不過,美盈森第二大股東持股1.37億股,持股比例達8.95%,公司暫時沒有變更實際控制人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