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衆院通過38號共同決議案 兩院對臺「六項保證」成書
繼美國聯邦衆議院於5月通過支持臺灣的88號共同決議案(HCR 88)後,參議院也於當地時間6日一致同意、通過第38號共同決議案(SCR38),重申《臺灣關係法》、「六項保證」爲臺美關係的基石,這也代表美國參、衆兩院都已將「六項保證」訴諸文字。對此,我國外交部、駐美代表處都對這項決議表示歡迎與感謝。
美國參、衆兩院所通過的共同決議案(Concurrent Resolution)並不具法律約束力,無須美國總統簽名生效,代表的是國會的態度與立場。六項保證爲1982年美國雷根總統對臺的口頭保證,其中包括:
1.美國並未同意對臺軍售設下終止日期
3.美國不會試圖對臺灣施壓去和中國談判
6.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應被認爲美國同意就對臺軍售與北京事先諮商
對此,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記者會中表示,美方單方面對臺制定的《臺灣關係法》和有關保證,嚴重違反「一中原則」和「三個聯合公報原則」,堅決反對美國參衆兩院通過相關決議,並要求美方恪守一箇中國政策、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和反對「臺獨」的承諾,立即撤銷有關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