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錢的最貴?救助失學少女也會慘賠 律師曝光PRO級手法
有男子以爲花錢買春就沒事,沒想到遭到仙人跳,經紀公司手法差點讓他慘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要付錢的恐怕也會賠到脫褲?律師簡大爲日前分享一案例指出,有當事人因救助失學少女,遭到對方仙人跳,當事人找到他表示「我以爲要錢的不會出事」,後來,他幫當事人處理完後,也發現對方的專業程度「簡直是PRO等級」,讓他不禁要提醒「七逃郎」記住三不一沒有,也請常念保平安。
簡大爲律師日前在臉書粉專分享,他提到自己有位當事人,平時有「救助失學少女」的習慣,某天當事人遇見一位天然呆的少女,認爲對方值得救助,於是當天兩人談妥價格後,當事人便載着少女回家,豈料,一上車少女就發現自己手機丟了,而當事人也立刻撥電話給朋友幫忙回店裡拿手機,此時,少女感動不已「連站都站不穩,扶着牆跟着葛格回了家,在房間裡發生的救助過程就不多說了」。
兩人過了一晚後,當事人起牀發現少女已經沖洗完離開,而脫下來的內褲掛在電視上,讓當事人誤會是不是下次再約的伏筆,或是離情依依的餞別,不料,到了晚上,當事人收到少女經紀公司傳來訊息,指出「妹妹當晚不勝酒力,不僅被控制手機無法對外求援,更等到葛格睡着了才慌亂離開,甚至連內褲都來不及穿」。
簡大爲也表示,經紀公司就像是有一套SOP,立刻成立羣組,且羣組內出現「一羣姊妹們」扮白臉誘降,而「 經紀人們」則揚言要報警、蓋布袋,此狀況讓當事人再回頭看了吊在電視上的內褲瞬間嚇傻;他也說,當事人來找他時坦言「我以爲要錢的不會出事」,後續事件交給律師溝通後,經紀公司發現自討沒趣便解散了羣組。
簡大爲也分析,這些經紀公司賺錢方式,就是靠當事人害怕「三年以上的重刑」,以及救助失學少女風聲傳出去後,會讓名譽毀於一旦的恐懼心理。
簡大爲也說,當經紀公司成立羣組時,會不斷詢問當事人「爲什麼要拿妹妹的手機」,其用意就是要當事人不管怎麼回答,都等同於「默認了有沒收手機」,而這樣在法庭上會成爲當事人不利的證據。
因此,簡大爲也斷定,這間經紀公司能夠成立羣組,且立刻找到「姊妹們」文攻武嚇,應該不是個案,會發布貼文是希望能夠有警示作用,「希望能少一個,就少一個被害人」,他也提醒如果被誣賴強暴時,請記住對方的每個訊息都是經過設計,全都會成爲不利證據,這種誘使說出不利證詞的專業程度「簡直是PRO等級」。
因此,當遇到「性侵害案件」熟記三不一沒有「不迴應、不道歉、不知道與沒有喝掛」,但要當個「七逃郎」,請常念保平安。
貼文在網上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看來未來要應對這種情況,只有二十四小時佩戴行人記錄器了」、「忽然覺得有律師,好罩」、「開口就要100萬,看來失學少女是打算,要去讀大學了,四年的學雜費一次就找到贊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