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酒品放寬 每人可帶2瓶

酒商及免稅店業者表示,隨着免稅額度提高,顧客購買酒品的意願可能增加,但儘管免稅額度提高,仍提醒顧客需遵守每人1.5公升的攜帶上限,超過部分需繳納進口稅,店員也會協助確認顧客所購買的數量是否符合規定,避免因超過免稅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財政部評估報告顯示,自2004年爲講求一致性,修正爲我國旅客攜帶酒類入境免稅額度是1公升,不計瓶數。與鄰國相比,中國大陸免稅額1.5公升;越南依據酒精濃度區分1.5公升到3公升;韓國、新加坡2公升;港澳、泰國、馬來西亞仍是1公升。歐美地區對於酒的免稅額度較爲寬鬆,低酒精濃度免稅額甚至可達數十公升。

財政部關務署評估,鬆綁涉及稅目有關稅、營業稅及菸酒稅,稅損低於200多萬元,對稅收影響甚微,之前也蒐集過業者意見,製造商對於鬆綁沒有太多的意見,進口商則雜音較多。

財政部也提醒,民衆帶酒回國超過免稅額,要走紅線櫃檯通關、申報補稅就可以帶進國內;如果經由綠線櫃檯通關、未向海關申報,一經查獲將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每公升處500到5000元罰鍰,且超過限額的部分會被海關沒入,得不償失。(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