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熱褲女違規穿越馬路 駕駛急煞飆國罵!警方迴應了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市國華路、民族路口日前上演驚險違規行爲。一名女子疑似趕着到水果攤買水果,駕車臨停路邊後,捨棄斑馬線大剌剌違規橫越馬路,一輛綠燈左轉的轎車差點撞上她,男駕駛在車內破口大罵,事後將影像PO網:「被撞之後是不是又要說我未禮讓行人?」網友也紛紛批評女子的違規行爲。
▲女子違規穿越馬路,險上被剛起步的轎車撞上,受害男駕駛破口大罵。(圖/翻攝「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臺」,下同)
這名駕駛將行車紀錄影像,分享在「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臺」上,案發時間爲9月29日上午11時4分,畫面中當事人原本在民族路停等紅燈,綠燈起步要左轉國華路時,轎車剛起步時,右側突然闖入一名穿白色上衣和熱褲、小跑步的女子,轎車險些撞上去、男駕駛急踩煞車才未撞上,氣得狂飆國罵,女子則用左手輕擋引擎蓋後,繼續往對面水果攤跑走,一副無所謂模樣,男駕駛反問,「被撞之後是不是又要說我未禮讓行人?」
影像曝光後,多數網友批評女行人說:「以後會更多喔!現在法律是行人帝王條款,但是臺灣三寶犯連走路都在違規、而且很囂張!」、「 三寶犯違法被撞到還有賠償可以拿,根本一本萬利!」、「這種修法根本違法圖利罪!一堆無惱人隨機衝出來自殺真的很可怕 ,這種自我的行人,真的是有帝王條款罩頂,不然早就不知道要睡地板多少次了。」
苗栗警分局組長宋明峰今天表示,警方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有民衆將行車紀錄影像PO網,經檢視影像中自小客車在苗栗市民族路綠燈起步左轉國華路時,前方行人疑未注意號誌、也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橫越道路,所幸自小客駕駛及時反應,雙方未發生碰撞。
宋明峰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警方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法令,遵循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以確保交通順暢,及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