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推淨零碳排!建置路邊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椿
苗栗縣政府爭取公路局預算補助建置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平臺暨電動汽車充電樁建置計劃,第一期建置107槍充電椿已經陸續完工。(謝明俊攝)
苗栗縣政府爭取公路局預算補助建置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平臺暨電動汽車充電樁建置計劃,第一期建置107槍充電椿已經陸續完工。(謝明俊攝)
爲了2025淨零碳排目標,苗栗縣政府爭取公路局預算補助建置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平臺暨電動汽車充電樁建置計劃,工程分爲2期,共將建置155槍充電椿,第1期工程主要集中在頭份市、竹南鎮及苗栗市,共建置107槍充電椿,第2期工程則以觀光景點爲主,共建置48槍,目前工程進度都照規畫實施,在測試完成後依續開放提供民衆使用。
苗栗縣政府爲配合2025淨零排碳目標,爭取公路局補助在縣內公有停車格建置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平臺及電動汽車充電椿工程,第一期工程爲5,916 萬元其中公路局補助 3,250 萬餘元,其它由縣府自籌配合款。其中收費管理平臺系 統已與頭份市、苗栗市及竹南鎮現有平臺完成整合,工程進度已告完工,其次是設置107槍充電樁,目前進度已達8成,建置地點包括苗栗市(32槍)、 頭份市(28槍)、竹南鎮(25槍)、後龍(12槍)、卓蘭(4槍)、公館(2槍)、通霄(1槍)、獅潭(3槍)。
第二期工程預算爲3,358 萬餘元,其中公路局補助 2,204 萬餘元,主要是在各鄉鎮觀光遊憩區,共設置48槍充電樁,包括慢充32槍、快充16 槍,經過會後決定充電樁設置地點,包括頭份市童話公園、頭份市藝術公園、竹南鎮獅山公園、通霄鎮日落大道、 大湖鄉公有停車場、獅潭鄉汶水 老街停車場、苑裡鎮灣麗公園、南莊鄉南江水岸等。
充電樁位置及充電樁設計完成後,縣府已於去年5月16日向臺電申請設置,由臺電施作外線,待後續送電、設備測試及試營運作 業等測試無虞,依績開放民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