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求職遭80歲理事長猥褻 向媽媽哭訴「阿伯色色的一直摸我」

高雄市某老人福利協進會理事長阿德(化名),因涉嫌對一名前來求職的成年女子小美(化名)強制猥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市某老人福利協進會理事長阿德(化名),因涉嫌對一名前來求職的成年女子小美(化名)強制猥褻,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111年8月11日下午,小美前往阿德高雄市的辦公室應徵工作。雙方在辦公室交談期間,阿德竟趁四下無人之際,觸摸小美胸部及下體,雖小美當場口頭拒絕並以肢體反抗,但阿德仍強行猥褻得逞。小美藉故離開後,立刻向母親告知「太屎媽那阿伯色色的一直摸我」、「還摸我胸部下體」、「還和我擁抱我」、「嚇到我」、「我說我都可以當你孫子了老色鬼」等並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介入調查,並將阿德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庭訊中,阿德對犯行矢口否認,辯稱「當時只是頭暈,小美扶了我一下,並未對其猥褻」。其辯護人則主張小美證詞矛盾,質疑爲何受害後仍停留20分鐘且離開時還向阿德揮手道別,甚至認爲若有接觸行爲,僅構成性騷擾罪。

然而,法院審理認定,小美證述關鍵情節一致,包括阿德不顧拒絕,徒手觸摸胸部及下體等細節,與監視器畫面紀錄相符。法官同時考量,案發當時小美精神狀態欠佳,且經醫院鑑定證實其智能處於邊緣水準,但無妄加指控之可能。

法院採信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小美具情感性思覺失調症、輕度智能障礙等症狀。儘管小美心理脆弱,仍能就案情作出具體且可信的描述。法官斟酌小美陳述、監視器影像以及其他相關證據,認定阿德行爲確實違反被害人意願,構成強制猥褻罪。最終,法院重判阿德有期徒刑10個月,並指出其身爲協進會理事長,年滿80歲之人,應以保護求職者爲責,卻濫用職權犯罪,社會影響惡劣。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