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網友對未滿14歲少年猥褻 判決結果曝

嘉義地方法院簡易法庭判決廖女6月徒刑。(廖素慧攝)

20多歲廖姓女子與未滿14歲少年,去年11月間因爲玩網路遊戲而認識,今年3月間,廖女邀約少年到她嘉義市的住處,兩人發生親密行爲。

少年的母親察覺兒子有異樣,報警處理,廖女坦承犯行,檢方偵查後認爲廖女涉嫌猥褻少年,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廖女。

嘉義地方法院簡易判決廖女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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