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改善75處易肇事道路安全設施 降低這三大肇事類型

苗栗縣政府27日縣務會議針對苗栗縣3大交通肇事型態提出改善措施。(謝明俊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在27日縣務會議針對苗栗縣3大交通肇事型態,責成縣警局及工務處提出改善措施。(謝明俊攝)

根據交通部道安會統計,國內交通死傷人數連年攀升,去年更創新高,其中苗栗縣行爲指標「事故超速或未依規定減速」、「事故酒後駕車」及「路段對撞」都高於全國,苗栗縣長鍾東錦非常重視,在27日縣務會中責成縣警局及工務處研擬改善措施,縣警局將針對這3種肇事行爲加強取締,工務處則盤點出75處道路及路口需要改善。

據道安會統計數據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行爲指標」苗栗縣今年1至5月事故總件數計2,974 件,較去年2023年同期3,241件減少 267件(-8.2%);事故死傷數3,876人,較去年同期4,235人減少359人(-8.5%),整體肇事率下降。但是縣警局將持續強化加強執法及交安宣導作爲,並針對「行爲指標」之肇事因素相關違規態樣,如超速、酒後駕車、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等加強執法,以維持交通秩序、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

縣警局長陳世煌表示,經循苗栗縣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管道,發函請各鄉、鎮、市公所,至少各提3處須辦理改善的易肇事路口,說明須改善的原因及項目,如交通號誌、標誌、標線及其他設施等,縣警局並將結果函請縣府工務局及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苗栗工務段等道路單位研議改善。

工務處長古明弘表示,工務處根據縣警局改善路段資料,依路權及項目加以分類,其中屬縣府工務處權責的有21處地點、屬公路局苗栗工務段權責共有8處地點、屬各鄉鎮市公所權責的有46處地點,總共75處地點,縣府已對部分無號誌路口增設交通號誌部分完成改善,其它地點工務處將盡速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研商處理方式,另屬各鄉鎮市公所權責部分,縣府將另函請公所改善,以完善本縣道路環境,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