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竹森太陽能廠 有條件核照

苗栗縣政府有條核發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許可,讓動物得以自由進出基地是條件之一。(苗栗縣政府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受理普登太陽能公司申請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劃,經「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審查,決議「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後核發許可」,並要求廠商遵照迴避、縮小、減輕和補償等四大原則,共創生態、產業和農民三贏。

因應政府2025非核家園目標,苗栗縣政府全力推動新能源政策,帶動自主綠能產業發展,其中「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劃,因遭部分環保、動保人士以侵害石虎生態環境等理由反對,引來苗栗當地人士關注。

2021年8月苗栗縣府工商處首次召開「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會中審查委員認爲普登公司提案的計劃書,內容尚有敘述不夠詳盡之處,建議不予通過,提交大會審查。

今年1月26日,工商處召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審議大會,普登提出採生態友善措施與檢核機制,迴避高敏感區、縮小工程面積、減輕生態衝擊與擾動及生態補償等四大原則,開發計劃指出,竹森光電廠太陽能設施用地縮減,生態綠地則擴增,並允諾不採混凝土、AC舖面,開放式圍網底部預留15公分,供小型動物進出,保有生態廊道功能等。

審查大會中,有生態保育協會團體表達反對意見,但也有當地居民出席表示贊同,調查委員聽取各方意見後,採投票表決方式通過竹森案的開發計劃。工商處則依區域計劃法籤準「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劃」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後核發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