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加嚴排黑 取消「10年條款」
民進黨中執會15日通過排黑相關辦法,並取消緩刑滿10年可參選的「10年條款」。(劉宗龍攝)
爲2024大選清理戰場,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再出手加嚴排黑,中執會15日通過修訂「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草案,未來涉及黑金、槍毒或曾遭感訓者,都無法擔任黨職或參選公職;並取消緩刑滿10年可參選的「10年條款」,去年九合一選戰中引發爭議的英系中常委黃承國,雖保住本屆資格,但未來無法參選黨公職。
賴清德表示,新辦法將以更高標準與道德操守檢驗從政同志,與提名的公職候選人,希望民進黨做政治的表率。
這次修正提名候選人的限制資格,將列爲2024年選舉提名作業時徵詢、協調重要參考。賴清德會前喊話強調,過程中依然面臨一些困難,「這條改革的路,我們必須持續要走」、「在九合一選舉之後的當下,我想我們有各個不同的作爲」。
賴清德就任黨主席後,除積極推動黨務組織革新外,迄今已陸續處理臺南市議長選舉涉賄、學倫問題,昨中執會討論民進黨排黑條款,會中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條文修正案,及通過「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條文修正草案,全案提送全代會議決。
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說明修法4大重點,首先,比《選罷法》更嚴格;其次,新增「曾參與犯罪組織者」、「性侵害犯罪或兒少性交易者」不得參選;第三,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者,由「經判決確定」加嚴規定至「經起訴者」;最後是取消「感訓執行完畢或刑執行完畢、緩刑滿10年可參選」的「10年條款」。
刪除「10年條款」後,曾受感訓處分的黃承國,未來是否無法繼續參選黨職?賴清德斬釘截鐵表示,「是的,沒有錯」。
賴清德說,對於這次修法內容,與會委員都無異議通過,基本上都認爲,民進黨的責任對當前的社會治安應該貢獻心力,另在九合一選舉中,民進黨遭遇的批評,也應該做斷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