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聲請憲訴法修法暫時處分 司法院證實了

圖爲立法院10日處理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記名投票,覆議案不通過。(本報資料照片)

憲訴法修法聲請暫時處分 司法院證實民進黨立委已聲請

立法院10日否決行政院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後,總統府和行政院13日下午陸續收到立院覆議案諮文,強調將在合法合憲前提下,審慎評估下一步作爲,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5日請司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說,已收到民進黨委員具狀聲請,憲法審查以及暫時處分。

《憲訴法》釋憲綠營研議3種途徑,首先是法案未公佈、未生效期間,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其次是行政院長副署後、總統公佈後,法案還未生效的3天內,提釋憲並聲請暫時處分,另一是如同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等法案生效後再走釋憲及暫時處分的司法救濟途徑。

法界指出,3種方式,牽涉適用舊法或新法的考量,對綠營來說,大法官未補足額,當然是舊法最有利。也就是說,如果要凍結《憲訴法》的修法上路,目前8名大法官只要5人同意,就可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