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語改爲「臺灣台語」引爭議 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指示

教育部在各項文書中的「閩南語」改爲「臺灣台語」。(林志成攝)

教育部7月中旬預告將「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正名爲「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引發爭議,不過教育部不爲所動,9月30日如預告所示,將其中的「閩南語」改爲「臺灣台語」。

教育部日前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正名爲「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學者就表示,若以國家語言法的角度觀之,閩、客、原住民語等已是公認的國家語言,閩南語單獨列爲臺語恐有爭議;更有教授指此舉是欲蓋彌彰,背後的政治用意昭然若揭。

不過教育部表示,依行政111年8月22日「國家語言發展報告」覈定函示,爲展現國家語言推動一致性,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他文書資料,應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有關規範,優先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

另外,依文化部113年6月20日補充有關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使用原則,所指「優先使用」系希未來於同一文件中,爲求一致及整體性,可參照使用第一組書面建議用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羣語言、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

教育部表示,他們依據行政院「國家語言發展報告」的函示及文化部有關國家語言的補充使用原則,將「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改爲「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條文中有提到「閩南語」的部分,也改成「臺灣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