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人工生殖法草案考量不周 忽視女性生育權

臺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發言人單信愛(右1)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考量不周,應先暫緩送到立法院,政府要全盤先納入婦女權益,重視兒童權益。臺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解慧珍媛(右2)、臺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秘書長林朝興(左1)、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涌(左2)。記者廖靜清/攝影

人工生殖愈來愈進步,甚至成爲政府的「福利政策」,但是修法爭議不斷,尤其是代理孕母議題成爲焦點。「臺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社團法人臺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及「社團法人臺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指出,「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考量不周,應先暫緩送到立法院。

媽媽盟發言人單信愛表示,三個民間團體於8月5日至8月19日進行問卷調查,針對「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研擬開放代理孕母合法化,以及單身、同性伴侶使用捐贈精卵進行人工生殖,共收集2042筆有效問卷,調查結果分析,近九成認爲近期衛福部公告的人工生殖草案還有待修正。

其中,有七成三不同意「代理孕母合法化」、七成三不同意「單身及同性伴侶可使用捐贈精卵人工生殖」,另有二成填答者認爲「法規完整可同意」。在法案不完備的前提下,填答民衆有超過九成五的人不同意「代理孕母合法化」,超過九成三不同意「單身及同性伴侶可使用捐贈精卵人工生殖」。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說,衛福部於5月14日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研擬開放同性伴侶、單身人工生殖合法,也增列代理孕母。目前已經開了3次專家會議,代理孕母還有人權問題需要研議,國健署會加速統整各界意見、達成共識,力拚年底送至立法院。

臺灣生殖醫學會常務理事張甫軒說,人工生殖法讓爭議20多年的代理孕母合法化,包括單身、同性伴侶使用捐贈精卵進行人工生殖,臺灣應該跟上國際趨勢,同性婚姻已經合法化,但卻要尋找國外的人工生殖管道,醫療環境無保障。「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是新的曙光,解決同婚家庭的困境,讓多元性別家庭擁有屬於自己的孩子。

單信愛認爲,民衆對人工生殖草案有疑慮、不贊同,已經嚴重影響婦女生育權益,尤其是代理孕母議題。世界衛生組織於去年公佈的研究數據指出,懷孕對女性來說,應該是充滿希望和正向體驗的階段;女性可以掌控自己的生育權,包括是否生小孩、什麼時候生小孩。

單信愛提到,「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不夠周全,不應貿然開放,政府要全盤納入婦女權益,包含生產風險、產後憂鬱輔導、醫療照護等。另外,也要重視兒童權益,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七條,兒童出生後,有儘可能知道誰是其父母並受其父母照料的權利。

對於臺灣少子化問題,單信愛表示,應該從幫助年輕人「敢婚、敢生」來治本,而不是剝奪女性的生育權。她以歐美國家開放捐精、捐卵、代理孕母的政策爲例,並沒有提高生育率,反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