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脂民膏 怎堪行政濫用

一一四年度中央總預算總額由去年的二點七兆元,增加四三○○億元至今年的三點一兆,增幅一成五,遠高於二○二四年四點二七%之經濟成長率,以及中華經濟研究院十六日所預測今年三點二二%之經濟成長率。立法院藍白陣營聯手刪減九三九億餘元,只不過總預算的百分之三,但行政院、各部會、其他附屬組織及民進黨側翼,卻移花接木的指東說西,全不反省總預算數額之異常成長及不當濫支。

特別是,統一發票給獎經費被刪減十八點五億元,財政部就情勒說「恐剝奪民衆小確幸」,卻遭立委王鴻薇痛批是散佈假消息,直言發票獎金是由營業稅收入總額的百分之三支應,屬於法定預算,根本不能刪!

事實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是上世紀四十年代的不良法制,至今施行已七十四年,學者指出其所造成的營業稅「黑洞」高達一八○○億元!此外還造成許多社會經濟問題,如統一發票系統的建置與開立統一發票,增加交易成本;加值稅的進銷項稅額扣抵,全賴統一發票,造成虛設行號買賣發票;整體營業稅制度的設計,使用與不使用統一發票的加值與非加值兩體系並存,自相矛盾;免用統一發票有如國稅局認證的「地下經濟」,造成稅制不公;塗改變造發票號碼、大量開立一元小額發票以增加中獎機會等弊端叢生。

又一一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政府各公務機關編列委辦費總額五四七億餘元,而財政部所編統一發票給獎委辦經費高達一二五億餘元,幾爲司法院二五○億元預算的二分之一;但財政部全無反省改革,仍持續胡亂浪費民脂民膏!

另立法院預算中心在「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中指出,一一三年度總預算案歲出編列二點八兆餘元,其中「獎補助費」科目一點五兆餘元,佔歲出預算近五成四。該中心表示,整體歲出規模在獎補助費金額連年成長、佔比達各該年度歲出預算半數以上且未有顯著減少,對此歲出結構的不合理及浮濫情形,行政院也均無反省改革。尤其內政部住宅基金於一一四年度預算案編列對民衆之補貼共計四一○點五二億元,較一○八年度決算數卅六點五九億元已增逾十倍,但內政部一直無法有效引導房東揭露租屋實況,以致經濟及社會弱勢民衆不能獲得租金補貼,行政體系無方濫用民脂民膏,由此可見一斑!

更嚴重的是,立法院預算中心在「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中指出,中央政府加附屬單位的媒體文宣費預算由一一一年度之十七億元,暴增至一一四年度之廿六點五億元。又政府機關將類似或相同宣導項目之預算分散,並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非營業基金或特別預算,導致不能落實限額及撙節原則;且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又多采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且受委託廠商之集中度偏高,也有擅用民脂民膏豢養側翼媒體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