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會成員率眾打人、開車撞山壁 噴辣椒水槍討賭債5人起訴

鄭姓男子自稱是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成員,涉多起暴力滋事案件橫行汐止,去年爲討15萬餘元賭債,竟撂人談判打人,拿辣椒水槍討債務,恫稱「錢到位才放人離開!」,還命人開車撞山壁毀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聚衆鬥毆等罪嫌,起訴鄭等5人。

起訴指出,鄭男和翁男、許男是汐止國中同學,鄭對外宣稱與翁男的胞兄有賭債糾紛,2023年4月24日,鄭邀集陳男、李男、郭男、吳男及2名少年,到場談判行車糾紛再討債。鄭男率衆在汐止某處停車場旁談判,逼開車的許男脫衣,對許男噴辣椒水,指示共犯圍毆打人,鄭男拿開山刀砸車,還命人開車撞山壁,毀車不堪使用。

當天凌晨1時許,鄭男等人利用人力優勢逼迫翁男、許男上車,載到汐止姜子寮絕壁步道旁停車場,鄭男持辣椒水槍抵住翁男,逼迫聯繫父親還胞兄賭債15萬5千元,恫稱「錢到位才放人離開!」,當下翁父轉帳12萬5千元,鄭男當天2時許回到撞山壁地點,要拿提款卡,遭員警巡邏發現盤查抓包,查扣辣椒水槍、開山刀、智慧型手機7支等證物。

鄭男辯稱,因行車糾紛談判,有拿了辣椒槍對空鳴槍,有持開山刀毀損許的車輛,許男是自動脫衣,又因酒駕纔會上車,沒有拿着辣椒槍對着翁男逼他打電話,當時翁男、許男都酒醉意識不清。

陳男供稱,他與郭和許有行車糾紛,不知道爲何翁男要指控鄭男找人開許男車輛撞山壁,假裝自撞車禍,還命人拿酒給許男喝,翁、許自己坐上鄭男的車。

郭男供稱,鄭男有往上噴辣椒槍,大家都有被辣嗆到,坦承動手打許,但場面混亂,很多人都有動手,車禍是許男自己開車撞山壁。

吳男稱,他被辣椒水噴到就看不清楚,許男叫他們一起喝酒還說這樣是酒,覺得許很北爛。李男則稱,他在車上睡覺,沒有打人,不清楚現場狀況。另,同案2名少年證稱,鄭的車上有辣椒水槍、開山刀,現場所有人都有傷害許男。

檢方認定,鄭等人犯聚衆鬥毆罪嫌,陳、郭、吳犯刑法150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鄭男爲首謀,李男則是在場助勢。鄭等5人又涉犯強制、恐嚇取財未遂罪,依法起訴,另傷害、毀損罪部分,許男已撤告。

汐止警方巡邏警覺,順利營救被害人。圖/本報記者翻攝

鄭男等人砸破後擋風玻璃,開車撞山壁。圖/本報記者翻攝

鄭男等人涉聚衆鬥毆,汐止警方巡邏警覺,順利營救被害人。記者李易昌/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