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案官員「欠缺專業」 暴露消防人事政治化
屏東縣消防局前局長許美雪因明揚大火事件請辭下臺,也讓消防人事制度是否應迴歸中央「一條鞭」再度引發討論。本報資料照片
一九九五年消防署成立,脫離警察附屬獨立運作,但人事卻未如警察一條鞭,連教育訓練都沒有專門學校,依舊由警專、警大代訓取得正式學位證書,通過任官資格考試後派任。
消防界認爲,目前基層消防人員調任、晉升權責都在地方政府手上,消防署沒有人事權,只負責制定法規、政策擬定、業務督導;消防署權力弱化,地方未必埋單,用人也各有考量,因此可能出現受爭議的消防局長人事。
事件發生後,臺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也被檢視;孫福佑十一年前從警察直接轉任新竹縣消防局長,之前無任何消防資歷;孫認爲消防局長是「政務官」任命,但個人支持迴歸「中央一條鞭」。
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長陳崇嶽說,火警事件一般是由執行搶救的轄區大隊長、分隊長或現場指揮官對外說明狀況,很少局長親上火線;他認爲許美雪是警察大學畢業,擔任過消防局行政室主任、秘書、副局長,局長資格沒有問題,但沒有第一線打火經驗,又說錯話,因此遭質疑。
警察大學消防系教授簡賢文認爲,消防局長最重要任務是帶領消防員減災、提升公共安全。地方首長任用的消防局長,應有先進國家公安、減災邏輯思維,具跨部會、局處及領域專業調和能力,提升轄內土木建築、使用場所的公安減災性能,讓第一線消防員在火場救災後安全返隊回家。
消防署迴應,消防人事制度,涉及相關法律授權及公務人員官制官規外,亦影響地方政府用人權及自治事項推動,消防署會配合消防業務特性,就現行消防人事管理規定進行檢討,維護及完善消防人員權益與保障。目前依法尊重地方首長用人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