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廠區歸誰查仍未釐清 藍委批:消防員白死了?

消防署長蕭煥章(右起)、內政部長林右昌、經濟部次長曾文生27日赴立法院專案報告「明揚國際火災案」。(姚志平攝)

屏東明揚大火導致4名勇消殞命,廠區被揪出堆放超量30倍的過氧化劑,卻未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消防法申報危險物品,但中央、地方誰該徹查,雙方互踢皮球,藍委痛批,事發多日都未釐清,「所以消防員都白死?」,要求內政部10天內釐清責任;內政部長林右昌則指,應由屏東消防局檢查、監督。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昨赴立法院報告說,據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勞檢、建築管理部分授權經濟部管理,近5年明揚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裁處20萬元、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37萬元,建築安全申報則都合格,消防安檢則自2010年起由屏縣消防局接管。林右昌也說,廠房存放過量過氧化劑應由屏東消防局檢查。

而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再問,消防安全計劃的申報和稽查誰來負責?內政部次長吳容輝表示,危險物品和防災計劃都是地方權責,因爲消防切出來給屏東縣消防局。

但消防署主秘簡萬瑤表示,科技產業園區屬特殊狀況,消防工作業務移交尚要釐清,遭王痛批,中央地方還在踢皮球,如果是地方權責,那縣長就督導不周。

簡萬瑤還說,是業者不守法,未跟消防局申請設施位置合法場所;王鴻薇直言,那消防局不會做稽查嗎?所以消防員都白死?怎麼可以這樣撇清責任?國民黨立委、委員會召委林思銘最終裁示,要求內政部10天內提出行政調查報告。

屏東縣政府強調,明揚公司當初以建築物使用類組C-1工業、倉儲類申請廠房,並非以建築物使用類組I類危險物品類申請,顯然明揚從一開始的建照申請就有規避之嫌,後來又隱匿廠區內的危險物品存放量,縣府已經與經濟部成立協調平臺,將落實建照申請應符合實際使用狀況。

另,明揚因違反消防法,遭經濟部裁處全面停工,對公司財務業務及股東權益影響重大,櫃買中心也公告明揚28日起打入全額交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