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無軍紀!陸戰隊士官長邀女兵寢室喝酒 扯內衣吻胸後性侵

陸戰隊一名士官長邀女兵寢室喝酒 ,未料竟扯她內衣吻胸後性侵。(達志影像)

海軍陸戰隊一名女上兵,因不適應軍旅生活,同單位士官長爲了讓其安心經常施予輔導並協助鼓勵,女上兵爲了答謝長官照顧,偷偷買啤酒拿到士官長寢室請士官長喝,未料在房內遭到士官長性侵,當時女兵擔心自己違規帶酒進營區曝光會遭懲處,不敢大聲呼救,事後也不敢告知遭受性侵,因壓力過大而產生自戕行爲,事後才透過同袍向連長報告。法官審理後,士官長遭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上訴後遭到高雄高分院駁回。

根據判決書,服役於海軍陸戰隊某單位的士官長,因連上一名女上兵不適應軍旅生活,士官長因此經常噓寒問暖,並實施輔導協助,小美因而對士官長心生感激,於民國109年9月某日深夜,偷偷購買啤酒放置在士官督導長寢室。

士官長見狀就邀約小美一同至士官督導長寢室飲酒,但事後小美要離去時,士官長竟然獸性大發,將她壓制在牀上,褪去衣物後強行性侵。小美因握擔心在營內喝酒的事曝光,會遭到嚴重懲處,因此當下不敢大聲呼救,隔天小美就向同袍求助,並輾轉上報連長,整件事才爆發。

士官長承認,確實有邀約小美喝到寢室喝酒,但強調什麼都沒有做,當晚喝酒聊天時僅有拍一次小美的肩膀,除此之外都沒有再碰到小美的身體。辯護人也強調,當天在營區仍有其他人在,如果女兵被性侵怎麼可能沒有呼救,其他同袍沒有聽到奇怪的聲響。

根據小美的同袍證稱,案發後隔天早上,小美就跟她講,當時情緒比較激動,說「士官長做了對不起他老婆小孩的事」,還一直哭泣。

其餘同袍也都作證表示,小美個性乖巧,只要吩咐事情,她就會做也不會去打小報告,且與士官長並無仇怨。而小美A案發後,陸續有數次割腕自殘行爲,且想到案發時就會頭暈想吐、胸悶、喘不過氣、半夜哭泣已及出現入睡困難、夜驚及夢魘等失眠症狀。

法官審酌,士官長身爲女方同連隊之士官督導長,與女方爲長官及部屬關係,竟無視軍隊長官對於部屬之保護照顧義務,亦無視軍中應嚴守性別分際之規範,更利用低階士兵對長官之信任,趁邀約女方至其寢室內飲酒之際進行性侵害,且犯後毫無悔意,敗壞軍箴,使軍中女性增加恐懼,適應軍旅生活更加艱難,事後又未與女方達成和解及獲得諒解,因此判4年2月,但經上訴後,遭到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