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當援交妹的日子」 女遭冒名:回收前慎重考慮
臺中一名鍾姓男子追求龔姓女子被拒絕,不僅傳訊恐嚇,還假冒身分、照片註冊臉書,貼出「那一年我當援交妹的日子」。臺中地院依恐嚇、僞造文書及誹謗罪,判拘役4月1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鍾男2015年8月傳訊給龔女,「妳知道前幾天有人要去妳家潑硫酸嗎?」「今晚50個兄弟要去妳家門口排隊」,又假冒女方註冊臉書,貼出「那一年我當援交妹的日子」、「希望你在資源回收之前,慎重考慮一下」,並且討論傳播與援交妹工作內容。
鍾男承認上述行爲,不過否認恐嚇及誹謗,傳訊是希望龔女儘快還錢,貼文只是要讓大家知道事實,無法控制他人想法。法官認爲,還錢不需要用「50人在你家排隊」等字眼,而且原告不是公衆人物,不須接受公評,上述內容都是「非善意」發表,判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