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玻璃心碎「BB槍射前女友新歡」 又恐嚇12字再賠4萬5
▲不滿前女友結交新歡竟恐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CFP)
高雄一名許姓男子不滿黃姓前女友另結新歡,竟然持BB槍尾隨謝姓男子槍擊頭部,甚至還跑到黃女的雞排店恫嚇對方「要帶人來打你」。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許男不以理性、和平的手段與態度處理事務,造成被害人痛苦,因此依恐嚇罪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先前以BB槍傷害謝男得逞遭判刑,結果2017年8月31日晚間竟惱羞開車前往雞排攤恫稱「要找人跟你輸贏、帶人來打你」等語,讓對方心生畏懼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後認爲,「找人打你」依一般社會通念,顯系以加害生命、身體的言詞通知對方,足使人心生畏怖而有不安的感覺,加上許男犯後仍矢口否認、尚與謝男達成和解,因此依恐嚇罪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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