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快評:央行推出買斷式逆回購工具,影響幾何?

本報評論員 胡光旗

今年以來,貨幣政策框架發生較大變化,以7天逆回購利率爲核心的利率體系建立並良好運轉,中期借貸便利的一年期利率指引作用弱化,利率走廊寬度得到調整,LPR與中期借貸便利脫鉤,整體調控由數量型向價格型加速轉變,央行對債券市場的利率調節能力顯著強化。

10月28日,央行發佈公告稱,從即日起啓用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操作,這是今年以來繼臨時正逆回購、國債買賣操作之後的又一新設貨幣政策工具,對於補充調節流動性、提高債券交易流動性、擴大債券買賣範圍以及對接國際標準等方面具有重大意義。未來強化貨幣政策與債券市場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債券市場爲突破口,理順利率期限結構並提升貨幣政策傳導效率,將成爲貨幣政策的一大重要方向。

首先,買斷式逆回購工具的創設,是對當前流動性調節能力的“補充強化”。目前,央行對短期流動性的調節主要依賴逆回購,主要品種包括隔夜、7天、14天和28天。央行對中期流動性的調節主要依靠中期借貸便利,一般爲1年期。但在短期(一個月內)和中期(一年)之間,缺少季度或半年度的流動性調節工具,因而貨幣市場在面對季度或半年度流動性衝擊的時候,央行往往需要計算時間,提前開啓短期逆回購予以對衝,增加了操作的難度。而買斷式逆回購工具的出現,恰好填補了短期到中期之間的“中短期”空白,有效填充了央行的流動性調節“彈藥庫”,能夠方便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更加穩妥安全地度過季度和半年度考覈。

其次,買斷式逆回購工具的創設,有利於提高債券現券市場的流動性。在傳統的質押式回購方式下,債券等出質品通常予以“凍結”操作,逆回購方無權對出質品進行處置,使得可供交易的現券數量大幅減少,影響了債券市場的流動性,對央行買賣國債造成事實上的掣肘。隨着我國基礎貨幣投放方式由外匯佔款爲主導轉向公開市場操作爲主導,不斷加量的逆回購操作,使得相當一部分債券現券被凍結,債券現券市場的供求問題進一步凸顯。而在買斷式逆回購的方式下,債券所有權在協議期間內隨交易而發生所有權轉移,逆回購方獲得了出質品的處置權,可以對債券進行自由買賣,這樣便可與央行買賣國債進行有效聯動,解決了標的債券的二次利用問題,極大地提高了債券的流動性和利用效率。

第三,買斷式逆回購工具的創設,有利於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實施有效聯動。自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來,逆週期調節越來越強調不同類型政策的取向一致性,要求形成政策合力,協同發力。當前財政政策發力加碼的背景下,客觀上要求國債和地方債加快發行進度,並以流動性更高的市場加以增效。藉助買斷式逆回購工具,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持有現券的動機大幅增強,後顧之憂得以減少,在面對流動性衝擊的時候,金融機構可以藉助買斷式逆回購將手中的國債、金融債、公司債、地方債等現券向央行轉手,換取流動性支撐。如此一來,交易商多了融資渠道,債券發行也多了支撐,央行在買賣國債或其他債權進行收益率調節的時候,工具庫的數量和種類也將大爲豐富。

最後,買斷式逆回購工具的創設,有利於對接國際標準,推動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國際投資者普遍採取的是債券的買斷式回購。隨着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程度日漸提高,需要積極對接國際標準,當越來越多的國際債券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買斷方式的應用也將更多,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國際化、安全化水平也將逐步得到提升。

總體來看,買斷式逆回購工具的創設,標誌着貨幣政策和流動性調節的框架進一步完善,能夠有效提升債券市場的現券活躍程度,活躍市場交易,增加現券流動性,並充實央行買賣國債的彈藥箱,推動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同發力。